浅议合同法下的信贷人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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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生活■rcaN丁品石嘉丙夏而互蕊场的开拓,可由于他们的网络资源有限,信息的准确性不够,承担的风险大,因此,他们往往在向农户收购时压低价格,在出售时抬高价格,以高额的差价来弥补所承担的风险。这些都造成了农产品在产出地价格低廉,而在目标市场上价格高昂的不均衡特点。而邮政具有充分的信息资源,所以承担的风险成本低。回图2四、整合邮政资源。实现三农、邮政效益的双赢由于中国农民生产的分散性,中国邮政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担当信息指导和组织者的责任,扮演的是市场套利者的角色,获取套利收入。邮政体系在套利的同时,实现物质

2、资料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物理f竖萄功,创造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时间价值是指物从供给者到需求者之间有一段时间差,由于改变这一时间差创造的价值。可以通过物流获得的有缩短时间创造的价值,和弥补时间差创造的价值。同时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往往处于不同的场所,由于改变这一场所的差别,创造的价值称作空间价值。通过物流把商品由低价值区转到高价值区,便可获得价值差,即空间价值。邮政体系套利研究只是从理论的层面展开论证的,从理论到实践的操作需要邮政整合资金流、物质流和信息流的整体资源优势,打造邮政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优化邮政物流机构,

3、加强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参考文献1【1】舒鼎澜:中国邮政基于核·心能力的构架[Dj.电子科技大学,2004.【2】雅荣、本杰明、皮普雷克:农村金融问题、设计和最佳方法【EB/oL】.世界银行集团,www.woddbank.com.cn.【3】王晓明:开发农村邮政市场的实践与思考U】.邮政研究,2006(9).【41吴玮、周建中:基于套利定价理论的发电商最优交易组合策略Ⅱ].华北电力大学学报,2007(5).【51纪小春:中国邮政普遍服务发展方向探讨fDl.内蒙古大学,2006.【61张锋:对邮政发展网

4、络业务的探讨U】.邮政研究.2006(9).【7】谭翊:邮政物流建立第三方中介机制探悉o】.邮政研究,2008(3).【81姚记标、罗斌:基于服务“三农”的农村邮政物流研究Ⅱ】.法制与社会,2007(1).【9】崔耀明、王国崇:饶阳邮政惠三农㈣.中国邮政报,2006—12—8.5D《当代经济》2()08年第5期(下)o文荣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摘要】我国现行合同法中规定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制度。一方面。这些制度是保护银行债权的基础,对预防、消除银行不良贷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但另一方面,同

5、欧美等先进国家比较起来,我国现行合同法制度又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缺陷。因此,借鉴其他国家的合同法制度.以完善我国保护债权人的法律制度,也很有必要。【关键词】合同法撤销权信贷人一、信贷人保护制度之一——债的保全制度“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具体来讲,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两个方面。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而怠于行使,以致

6、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债务入怠于主张的权利。债权^撤销权则是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八不履行他的债务却积极减少其责任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了代位权、第74、75条规定了撤销权制度。1、代住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

7、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

8、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即如何使之具体化,应依权利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这些权利的成立与存续,与权利人人身具有密切联系,因而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4)不得扣押的权利。如:养老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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