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多份合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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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贸仲,多份合同仲裁  最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解读  XX年11月1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其最新修订的仲裁规则,并将于XX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贸仲自XX年上半年开始酝酿此次修订,主要背景是近年来国内和国际仲裁实践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而贸仲自身也有深化程序改革和进一步满足当事人日趋多样化的争议解决意愿的需求。  比较目前正在施行的XX版规则,我们可以发现新规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在仲裁委员会

2、内部增设仲裁院,取代之前秘书局所承担的管理仲裁程序的职责;  2、增加“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专章,凸显贸仲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国际仲裁机构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国际仲裁服务的能力;  3、总结国内仲裁实践,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条文作出明确和调整:如列举送达方式、明确合并仲裁的具体适用、更换仲裁员情况下的选定期限、首席仲裁员经授权单独决定程序安排的权力、视情况聘请速录人员记录笔录;提高简易程序的争议金额等等;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

3、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4、根据国际仲裁实践,顺应最新发展趋势,规定多份合同仲裁、追加当事人和紧急仲裁员程序等。  下面从仲裁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角度具体讨论几个问题。  一、关于“仲裁院”  新规则中的“仲裁院”取代了XX版规则中的“秘书局”,但贸仲“仲裁院”并不等同于国际商会下设的仲裁院,而是相当于其秘书处。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一点只是内部机构设置的调整,贸仲自身名称没有变化,起草仲裁协议时无须因此对仲裁机构的名称进行任何调整。  二、关于“香港仲裁的特别规定”  贸仲XX年设立香港仲

4、裁中心,为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的当事人提供了新的选择。毫无疑问,对于那些因与合同对方就争议解决条款争执不下最后被迫让步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同时又希望在相对熟悉和了解的环境和模式下进行仲裁程序的内地当事人来讲,选择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是再合适不过了。  新规则明确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的受案范围、法律适用和相关程序细节等问题。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将受理和管理两类案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

5、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贸仲香港仲裁中心仲裁的案件;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贸仲在香港仲裁的案件。这些案件的仲裁地为香港,仲裁程序适用法律为香港仲裁法,仲裁裁决的籍属为香港裁决。在具体程序上,贸仲充分注意到以联合国贸法会仲裁示范法作为立法基础的香港仲裁法的规定,如规定仲裁庭有权决定其自身管辖权,以及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是“第一次实体答辩前”等等。  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贸仲香港仲裁中心不会受理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根据最高法院XX年作出的相关判例,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当事人约定发生争议由境外仲裁机构仲裁的,仲裁协

6、议无效。以此仲裁协议为基础作出的仲裁裁决,可能会被中国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前述规定毫无疑问是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前提下的有益尝试。无论实践中效果怎样,这进一步证明贸仲规则已相当国际化,在香港法下适用贸仲规则给仲裁当事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应该说远低于在中国法下适用国际商会仲裁院或其他国际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情形。  三、关于“多份合同仲裁”、“合并仲裁”和“追加当事人”  这些规定的主要价值是完善仲裁程序,满足仲裁当事人快速、高效解决争议的需要。针对连环交易、多方交易和项目系列交易等争议类型,贸仲在新规则中首次明确规定了在仲裁程序启动初期的合并立案,

7、并对XX版规则中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合并仲裁的规定进行了多处修订。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新规则规定,只有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将现有的多个案件合并仲裁,即便仲裁委员会认为必要也无权主动提起;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仲裁委员会可以在未得到所有案件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合并多个案件;同时明确列明了仲裁委员会考虑并决定合并时须符合的条件。  我们注意

8、到,新规则关于合并仲裁的规定情形,比国际上主要仲裁机构规则的类似规定宽泛很多。在适用相关规定考虑是否决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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