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

ID:30480266

大小:32.34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8-12-30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_第1页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_第2页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_第3页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_第4页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XX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郝鹏  XX年1月19日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发挥其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2、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工作是指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相关地情文献等活动。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当遵循存真求实、忠于史实、据事直书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

3、定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XX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郝鹏  XX年1月19日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发挥其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工作是指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相关地情文献等活动

4、。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当遵循存真求实、忠于史实、据事直书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青海省志:计划志(共7篇)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青海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XX年1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郝鹏  XX年1月19日  第一

5、条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发挥其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工作是指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以及相关地情文献等活动。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当遵循存真求实、忠于史实、据事直书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目的-通过该

6、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将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地方志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建设地方志资料库和地方志网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其

7、办公室具体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文献;  组织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  开展地方志学术交流,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及相关地情文献信息资源,推进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地方志相关工作。  按照规划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