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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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责任承担  摘要: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形现今已屡见不鲜,其本身就是对公司财产权的一种侵犯,而由此产生的股权转让纠纷难免对公司利益造成侵害,当然,同时不利于涉及的其他守约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我国目前对于股东瑕疵股权转让后的相关民事责任承担尚有较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如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转让后责任承担的主体等。瑕疵股权转让后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希望公司在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下利益可以得到较好保护,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公司设立协议  中图分类号

2、:D9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168-02  一、瑕疵出资股权的概念  “瑕疵”在合同法领域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标的物的瑕疵、意思表示瑕疵和履行行为瑕疵。瑕疵出资是指股东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用存在缺陷的财产完成出资或出资行为不适当的出资行为。其主要包括根本未出资与不适当出资两种形式。关于抽回出资或抽逃出资是否属于瑕疵出资存在着争议,因为二者发生在出资之后。关于此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就《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答记者问中解释为“7由于股东抽逃出资导致的法

3、律后果与未尽出资义务导致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所以在界定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时,应做出与未尽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基本相同的规定。”故大多学者将抽逃出资归为瑕疵出资情形。  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瑕疵股权”是指“因出资义务、股权记载、登记程序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或违约等瑕疵因素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缺陷的股权,也即瑕疵股权未具备或者完全不具备我国《公司法》有关股权取得的形式和实质要件。”瑕疵出资是产生瑕疵股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瑕疵出资股权的概念可以界定为:股东由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

4、而造成其取得的股权本身存在缺陷的股权。  二、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性质  (一)违约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28条、第31条、第84条规定了瑕疵出资股东的责任。第28条第2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条款规定的表面含义看,瑕疵出资股东对其他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点毋庸置疑,但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义务,并未明确规定是否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武汉大学的李新天教授对此则认为:出资义务是股东和发起人基于公司章程的约定而产生的

5、一种私法义务,当其违反出资义务时即可以类推的适用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出资义务更侧重股东和发起人对公司的出资,而非股东或者发起人内部的违约,因此在公司存续期间瑕疵出资股东理所当然应对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7  主张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学者主要依据是公司章程的契约性,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对公司章程如何定性,它到底仅仅是股东之间的意思表示产物,还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约定的产物,抑或是股东同时与其他股东和公司之间约定的产物。这即关系到违约股东承担责任的对象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第一,在公司成立

6、前,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制定的调整相关权利义务的协议在此设立阶段被称为公司设立协议,而非真正的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协议的性质是主要约束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合伙协议。由于此时公司尚在设立中并未成立,因此不具备作为缔约一方所应具有的权利能力,即无法律主体资格。固此时当然就无对公司的违约或侵权之说。  第二,在公司成立后,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即终止,此时它可能内容不变的转化为公司章程,发起人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或者增加新加入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和分立、终止等内容作为公司章

7、程。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其约束对象上,前者仅仅是股东或发起人之间的任意性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其约束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而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成立后已具备缔约权利能力,且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固可推断公司章程是在股东之间约定的基础上再与公司约定的混合产物。所以在公司成立后“违约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守约股东,也包括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也是具有法定性的,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补缴责任应对公司承担

8、,原则上公司为请求权主体。”因此,为避免对此条规定的误解,笔者建议把《公司法》第28条修改为:“7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在公司成立后对公司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公司不得放弃这种请求权,若公司不积极行使,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衍生诉讼或直接诉讼。但另一方面,公司成立后应该对其在设立阶段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一是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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