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

ID:31872748

大小:38.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1-23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_第1页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_第2页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_第3页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_第4页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研字〔2014〕25号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安徽医科大学2014年7月28日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安徽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

2、法》(财教〔2014〕286号)和《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校研字〔2014〕12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规范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三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

3、为三个等次,具体设置情况如下:类别年级等级比例标准(万元)硕士一年级一等10%1.2研究生二等50%0.8三等40%0.4二三年级一等10%1.2二等30%0.8三等40%0.4博士研究生一年级一等50%1.8二等50%1.2二三年级一等20%1.8二等50%1.2三等30%0.6第五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倾斜。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符合学校规定的关于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相关要求。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业奖学金暂停发放或进行相应调整:(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退出硕博连读的,自批准之日起,退还硕士基本学制年限内获得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差额部分,以及博士阶段获得的所有学业奖学金;(二)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三)研究生因故退学、转学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从注销学籍之日起,退还所在学年未完成学习阶段

5、的学业奖学金。第八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第三章评审组织与程序第九条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协调和监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办法和方案的制定、评审工作的实施、申诉受理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本单位研究生

6、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第十二条一年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新生入学前进行,由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按照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根据考生的生源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等初步确定推荐名单。二三年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自当年秋季开学后启动,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根据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及相关条件,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培养单位在确定名单时,应综合考虑研究生培养类型、学历层次、年级高低和学科差异等因素。第十三条各培养单位应将确定的拟推荐名单在本

7、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四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各培养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培养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五条学校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的银行账户,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8、。第十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第十八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及单位实际,制定评定细则,并报校研究生学院备案。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校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主题词:教学研究生办法通知安徽医科大学办公室2014年7月28日印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