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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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隆安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规划范围1第二条规划期限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1第三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与结构1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2第四条耕地保护目标2第五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2第六条土地利用效率目标2第七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2第八条县城及那桐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3第九条土地利用总体结构3第十条农用地结构3第十一条建设用地结构4第十二条基本农田调整优化4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区5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5第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5第十四条一般农业用地区5第十五条林

2、业用地区6第十六条城镇建设用地区6第十七条村镇建设用地区6第十八条独立工矿用地区6第十九条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6第六章县城及那桐镇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6第二十条允许建设区6第二十一条有条件建设区7第二十二条限制建设区7第七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7第二十三条土地整理7第二十四条土地复垦7第二十五条土地开发8第二十六条土地综合整治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涉及隆安县全部行政管辖区,包括城厢镇、那桐镇、丁当镇、乔建镇、南圩镇、雁江镇、古潭乡、屏山乡、布泉乡、都结乡等10个乡镇,土地总面积227733.91公顷。第二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

3、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第三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与结构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基数转换结果,隆安县2005年的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63664.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87%;建设用地6309.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7%;其他土地57760.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6%。(一)农用地现状与结构农用地中,耕地51715.9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1.60%,占土地总面积的22.71%;园地13718.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4、8.38%,占土地总面积的6.02%;林地84167.0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1.43%,占土地总面积的36.96%;牧草地4316.3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64%,占土地总面积的1.90%;其他农用地9746.7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95%,占土地总面积的4.28%。(二)建设用地现状与结构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4778.8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5.74%,占土地总面积的2.10%;交通水利设施用地1455.4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07%,占土地总面积的0.64%;其他建设用地74.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9%,占土地

5、总面积的0.03%。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802.42公顷8,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6.79%,包括县城383.87公顷,那桐镇(含隆安华侨管理区,下同)245.38公顷和其他建制镇173.17公顷。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343.5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19%,占土地总面积的0.15%;农村居民点用地3632.8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6.02%,占土地总面积的1.60%。(三)其他土地现状与结构其他土地中,水域2338.90公顷,自然保留地55421.71公顷。自然保留地以荒草地和裸地为主,此两类用地面积分别为6879.28公顷和483

6、96.88公顷,各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02%和21.25%。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条耕地保护目标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940公顷,人均耕地1.68亩以上;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67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965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不低于43608公顷,比上级下达的指标43408公顷多保200公顷,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高。第二条建设用地保障目标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48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773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51

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42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778公顷。第三条土地利用效率目标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8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2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GDP增加到146.4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值增加到101.05万元/公顷。第四条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至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6.8%,列入8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生态公益林等受保护土地面积比例大于30%,石漠化治理率大于50%,水土流失治理率大于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绿地率达到12.32%,人均县城绿地面积为12.39平方米。第一条县城及那桐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县城用地调控目标:至2020年,县城人口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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