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

ID:32216756

大小:2.38 MB

页数:40页

时间:2019-02-01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_第1页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_第2页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_第3页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_第4页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⑧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ttESIS体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中。这方面的材料也主要集中在期刊论文中,主要有:王利明的《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陆建强的《我国产品责任立法例之重构》,赵树文的《缺陷产品召回及其立法分析》等。学界深入地从产品责任法的不足和完善两个方面研究,有的学者还对重构缺陷产品责任立法进行思考,并提出重构的思路。但是,国内学者就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层面还存在其法域归属问题的研究,并对此展开过讨论。本文是在经济法领域的基础上对我国缺陷产品

2、召回制度的构建进行研究的,因此没有在文中对其法域属性进行具体论述。另一方面,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国外研究现状又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外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的研究;二是国外关于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研究。关于这两方面资料主要集中在书籍和期刊论文中,包括赵相林和曹俊的《国际产品责任》,杰瑞·J·菲利普斯的《产品责任法》,肖永平等译的《侵权法重述第三版:产品责任》,张晓玲的《英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郝建志的《美国产品责任法归责原则的演迸》,张民宪和马栩生的《荷兰产品责任制度之新发展》等。这些资料表明了有很多

3、学者对国外缺陷产品归责原则和认定标准作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为本文研究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之构建提供理论基础。综上所述,学界对缺陷产品召回已经充分讨论过,并为我国构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参考。但是,我国不断出现的产品安全问题和我国消费者在国际产品市场上屡屡遇到各种的“同事不同声”的情况,仍令人担忧。因此,文章以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研究为题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以期为保护我国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有益参考。2⑨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HESIS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一

4、般分析(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沿革缺陷产品回召回制度是指国家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缺陷产品对消费者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规定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其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等存在系统性缺陷的产品进行撤回、退货、换货、修理、销毁的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实质是一种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各国的立法实践表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大部分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法律之中。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与世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是分不开的。因此,为保

5、障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消除缺陷产品对产品使用者的危险、维护经济秩序、提高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的质量,各国纷纷效仿美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并形成了两种召回方式的风格,分别以美国和欧、日、韩为代表。前者是以自主召回为主,强制召回为辅;后者是以强制召回为主,自主召回为辅。圆美国产品召回制度始于汽车召回。20世纪60年代,美国青年律师拉尔夫基对汽车系统性缺陷带来的现实问题进行大胆披露,导致汽车行业迅速做出反应,出台了《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由于这一法规的出台,汽车产

6、品的质量大大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大大降低。在《国家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实施后的几十年里,美国将产品召回制度引入了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领域,包括玩具、药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子电器等。美国由于具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肥沃土壤,成为了产品召回制度最为完整的国家之一,并为其他国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树立典范,推动了国际保护消费者运动地发展。从美国产品召回制度地发展来看,主要经历了萌芽时期(以1906年《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为标志)——回缺陷产品是指在正确使用范围内本应该是安全的产品,因缺乏安

7、全性致使消费者遭受无法预料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瑕疵产品是指产品不符合“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出卖人保证的品质”。不合格产品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产品。以上三者之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判断标准和产品责任性质等方面。判断标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各自概念中。缺陷产品以产品具有不合理危险为标准;瑕疵产品以不具有“通常使用的价值、性能或效用”为标准;不合格产品主要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状况为标准。

8、产品责任性质的区别主要指三者相对的责任有所不同。缺陷产品相对的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瑕疵产品相对的主要是违约责任;不合格产品相对的是综合责任,在同一件产品不合格案中可能存在民事责任,还可能发生行政责任,甚趸发生刑事责任。雷刘科:《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国政法大学2006届硕士论文,第20页。3⑨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HESIS起步时期(以1936年美国消费者联盟为标志)——发展时期(以20世纪60年代消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