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鑫龙矿业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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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北市鑫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高峰、赵保军共同出资,设立淮北市鑫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 淮北市鑫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 公司住所:淮北市矿山机械设备博览城C01座10栋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下属分支机构房庄

2、煤矿、窦庄煤矿经营);自用木材、原木的收购;经销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第四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万元。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高峰91861.2%净资产赵保58238.8%净资产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一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出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

4、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

5、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

6、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审定公司的经营诸葛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7、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人。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诸葛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1.

8、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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