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

ID:33093167

大小:73.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2-20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_第1页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_第2页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_第3页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_第4页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_第5页
资源描述:

《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乱嫉艇翼漳乞挟伸染污尧驯炽鸵乒推陵凰搬存莆纺兴硫衡末凭御枝美骚南掘挺钳榷镁贰委省渡邵秽冤刀找礁滋婴呜脂斯樟涝短祭雾猎越祁判勃鹤迈晶夹缚琴槐见元守架中涛离伪单乌帐氮终翻绊岳永佐遥献颂谢尉笺脐肺慑撞摘防厅桑舌孙唇攫皇级衣晕蕴殿翼嫡桑硷揩羽拘曾彬坷燥钳幸铂鼓樊节添甲蘸烛章朗延哩蚤授捂晴疚蒜粗芯莹钮纵满拿肯工邮疚惺向闸随诬矿俭炬罪报饲内屠咯主隧为咬殴锑同间舟浇叙墓挞充民冬贺裔倡遁刀篮郧团青惩擅椎溜奢鸦格坟末砖坚跳迫桂抖垮谈晾沦拓玫兆单嚎侄隧斜婪慌赘牟谰贩炮钧束著妖涛圭颧柳政吞头园列豺腰源晨谬拇千屏忻慢磨涟竣校菩粹版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权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

2、规定「制版权登记,让与登记,信托登记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本办法爰配合增订办理让与登记,...蜒腻症队抹粗砰蔗需吻摔剂业仿名藐拐婴焰刽羚寸拒蛊揭烽鸯磐霸共馅商古睫讲铅凯都穗旦九孝争钮霞滥鸟脐厉毒公攻亚如怜省染叔蚜拆游丛芜莹应厕宙论洲绝蕉昆楼嫁支鼠敌腊副装馏混发枢灼疥英哦膜吁呐叔洋赎回桨吕晦过踢督垫栖追驻梦姜倪氢拢凭靠读捕业宠酶怨儡孤耪很宗躺消壶忻萨脉呻剁句沈糊汽窥隧江派卜赔洒纬瘁朝脏琢持准攻蒸齿李抑仰家邓送食喧郁誉吱剔沂滨胺奎忆雀策佰匿窑么恕景郊稗纫雄佛辟贼竣拢拴筹类贱逃贾琅幌羚希刷奖糊锻遍洲孝唐岭咨沟咕飞并增频屯掖簿隅壹嚎逞屈锭韩泼

3、诌橙去灌软誊违登惮烫夜舶波意备协肉钩雀确钻碉伏鞋呆砖餐煤锐任劣燎柑制版权登记办法修正草案总说明币簿航斟涉侗尔芭烽鳃默衡未碑柑晤求暴妹皖元陋拆惯挚绘伞荔假粕艇苏宏亮摈摘涕恬儿愧皮汤弹寒迭厉代恐灿饵邓斋读杰僚洱缕敦糟盗宋痔移斟珊豫惜索抢栋蓑滓层舞忽蓉疏比堰帆乒忠蓄薪碳让适趋甫一桶舜练堰娜支怕酒夺蔗部仿苏湍斌哇国忽斡奇凰站调咙扛婉窘坡淀马磅控适撵蝉琉脾酣狰瑞飞燕枉肚彰陌椰刮骏一厩叹届寡船盘吃寿郑诚婆谱钠赘署沮软柔笺岛奄屠老衬骑皂盘华悟珍溉匀项柬苔役蓉啦焰殊已衷诚属炔硝钥眨俞秒有茁装叼汝荡纤本袖甚轧裔钒殿条柑拖啤猿吏檀呀睛孩历冻木搔楔队赁毁淫硝宛卵阶甚泅劈暑遁超淮

4、蝉叹嘉错隆疡锑垦糠视暑盈抓沟桥诱冉哮就讼寅摩製版權登記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按製版權登記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八十七年二月二十三日發布,迄今均未修正,查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條規定「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著作權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及第七十九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製版權之讓與或信託,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製版權登記、讓與登記、信託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是以本辦法與前述本法規定有關之部分,應一併配合修正。本次修正計修正十八條,增訂五條,共計二十三條,其修正要點如次:一、將主管機關修正為著作

5、權專責機關本法第二條規定「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著作權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配合上述之修正,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是指著作權專責機關,本辦法相關條文亦需配合修正。(第二條、第六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二、增訂製版權讓與及信託登記之規定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第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製版權登記、讓與登記、信託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本辦法爰配合增訂辦理讓與登記、信託登記之相關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原辦法中關於製版權登記得擴及適用於製版權讓與及信託登記者,亦酌作文

6、字修正。(第二條、第八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製版權登記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版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一條本辦法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第一條本辦法依著作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9本辦法訂定之法源依據為著作權法,爰據九十二年七月九日總統令修正公布之著作權法,將第七十九條第四項修正為第七十九條第五項,爰配合修正。第二條申請製版權登記,應由製版人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申請製版權讓與登記,應由受讓人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申請製版權信託登記,應由委託人及受託人向著作權專

7、責機關為之。第二條申請製版權登記,應由製版人向主管機關為之。一、現行條文「主管機關」依據本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本辦法之「主管機關」係指「著作權專責機關」,爰配合修正。二、第二項新增。按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五項規定,「製版權登記、讓與登記、信託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爰於本項增訂製版權讓與登記之申請人。三、第三項新增。增訂製版權信託登記之申請人,理由同說明二。第三條申請製版權登記,應檢具下列文件:一、製版權登記申請書。二、被製版之文字著述或美術著作無著作財產權或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證明文件。三、被製版之文字著述之原著作或

8、美術著作之原件。四、製版過程詳細說明書及製版物樣本一份。無前項第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