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度对的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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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9]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快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步伐,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央财政继续对2008年度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度重点支持

2、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一)境外投资合作类。重点支持我国企业以跨国并购方式开展的对外投资、农业合作、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进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实施项目。(二)对外承包工程类。重点支持我国企业实施的BOT项目、工程设计咨询、EPC等总承包项目、对外投资(包括境外资源开发)与承包工程相结合的项目。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及标准(一)直接补助。1、前期费用前期费用是指我国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所发生的支出。(2)勘测、调查费。——项目勘察费(不包括油气、矿产资源勘探费)、论证费和规划费;——渔业资源探捕费:购买探捕仪器设备费、代理费、船舶注册费。(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指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预可研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发生的支出。(4)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购买项目(资源)勘察许可证、捕捞许可证、标书、技术资料、软件等所发生的支出。(5)规模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翻译费。指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翻译

4、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所发生的支出。支持标准:专项资金对不超过项目中方投资额15%的前期费用给予支持,且支持比例不超过可享受支持的前期费用的50%,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2、资源回运。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矿产资源(包括铁、铜、铝、铬、铅、镍、锌、钾、铀),农业(包括大豆、玉米、小麦、木薯、糖料、天然橡胶、棕榈油)、林业(原木、锯木、板材)、渔业等合作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保费,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20%给予补助。计算运保费的资源产品进口数量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企业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换回的,不超过与外方签

5、署的开发投资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的资源产品(具体类别和支持比例比照境外农、林、渔、矿业项目执行)。3、“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境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予以补助,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50%。4、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境外突发事件指从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企业派出的人员因恐怖、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生伤亡等紧急事件。相关处置费用包括企业赴境外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人员的护照、签证、国际旅费和临时出国费用,补助标

6、准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执行。5、境外研发中心专利注册费用。对我国企业境外研发中心的国外专利注册费用予以补助,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注册费用的50%。(二)贷款贴息。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渔、矿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设计咨询而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已累计3年享受专项资金(

7、包括原境外加工贸易贷款贴息、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中俄森林资源采伐与木材加工合作项目贷款贴息)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贴息。(三)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累计补助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隶属于同一最终控制方的企业均按同一企业核算。三、申请企业和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3、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前,已缴回拖欠的应缴还财政资金借款本金;4、按照《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统计制度》(商合发[2006]659号)

8、、《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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