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容规宣贯讲义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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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江苏中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色装备厂2010.08.01颁布日期:2009.8.31实施日期:2009.12.1过渡期限:2010.11.30结构:共92条1.总则11条2.材料13条3.设计24条4.制造10条5.安装、改造与维修4条6.使用管理14条7.定期检验8条8.安全附件6条9.附则2条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直接相关:1.总则11条2.材料13条3.设计(主要限设计部门)24条4.制造10条部分相关:5.安装、改造与维修4条附件A/B/C/D具体的操作方法(1~9为要求)质检特函〔2009〕89号:

2、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讲义1.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突出安全与发展。1.总则1.2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注1-1)。注1-1: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管理。给出定义。对应移动式压力容器,简单压力容器,超高压压力容器和非金属压力容器。1.3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注1-4)。 其中,超高压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注意三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注意与其它规程及引用标准的相互关系。1.总则工作压力定义1.总则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

4、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注1-2:工作压力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如换热器壳程、管程。当永久性内件容积较大时考虑。问题:填料、塔盘的容积是否扣除?一般介质相对稳定的设备,如立式和卧式容器、反应器都可能存在这种情况;而介质保持流动的设备如换热器通常不存在这种情况。1.总则1.4.1只需要

5、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的压力容器本规程适用范围内,容积大于或者等于25L的下列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第1、3、4章的规定:(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适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2)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3)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螺旋板热交换器、钎焊板式热交换器;(4)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5)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6)电力行

6、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如电容压力容器);(7)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以及承压的橡胶模具;(8)机器设备上附属的蓄能器。以上设备对材料无要求,报料时应注意。本条是1.3条的特例,统一为Ⅰ类。1.4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本规程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本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本条针对小容量的设备,只对设计和制造资格提出要求。1.总则1.4.2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容积大于1L并且小于25L,或者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的最大几何尺寸,例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150mm的压力容器,只需

7、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3.1、4.1.1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照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1.4.3只需满足总则和制造许可要求的压力容器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L的压力容器,只需要满足本规程总则和4.1.1的规定,其设计、制造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本条针对更小容量更高压力的设备,只对制造资格提出要求。1.总则1.5不适用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3)正常运行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容器(包括在进料或者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容器);(4)旋转或者往复运

8、动的机械设备中自成整体或者作为部件的受压器室(如泵壳﹑压缩机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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