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管理办法企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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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文件:1、财税[2012]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简称<办法>)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4、国税发[2002]11号《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部分有效,简称<规程>) 5、国税发[2004]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规定的通

2、知》(部分有效,简称<64号>)6、国税发[2005]51号《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有效,简称<51号>)7、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制度(暂行)的通知》(部分有效,简称<199号>)8、国税发[2006]24号《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全文有效,简称<24>号)9、国税函[2006]90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制度(暂行)的通知》(部分有效

3、,简称<904号>)10、财税〔2007〕125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有效,附件作废,简称<125号>)11、财税〔2008〕10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有效,简称<10号>)12、国税函[200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有效,简称<8号>)13、国税函[2008]1009号《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

4、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有效,简称<1009号>)14、国税发〔200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简称<32号>)15、财税〔2009〕10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有效,简称<107号>)16、国税函〔2009〕4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有效,简称<448号>)17、财税〔2011〕88号《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5、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有效,简称<88号>)18、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网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的通告》(有效,简称<1号>)19、财税〔2011〕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简称<137号>)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效,简称<22号>)第一部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29一、适用增值税退(

6、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通知>第一条)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注: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注释:<通知>将出口货物劳务分为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种类型。)(一)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本通知所称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

7、的生产企业。(注释:对比51号文规定,明确工商、税务和外经备案三项登记,和自营、委托出口两种类型。三项登记齐备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按自营或委托出口形式办理,未外经备案登记的,只能是生产企业从事委托出口货物形式。)  本通知所称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注释:现用‘境外单位和个人’取代原惯用的‘外商’表述)  本通知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注释:51号文原规定: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

8、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具体是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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