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减免所需资料,表格及相关流程

所得税减免所需资料,表格及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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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条件及报送资料一、备案类减免税(一)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

2、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报送资料:1、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机构的证书或文件;2、设立非营利性组织章程、协议;3、相关事项声明(主要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专项说明);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

3、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报送资料:1、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结果的文件;2、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名称等)、分别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的声明;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三)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

4、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1、研发费用计入当

5、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报送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

6、他资料。(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报送资料:1、残疾人员名册;2、有效的残疾人员证明和身份证;3、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5、支付残疾人员工资的证明;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财税[2009]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

7、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二条: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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