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江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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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通州市平潮通扬南路7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1-1-1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9]月[15]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承诺人及承诺内

2、容发行人法人股东香港亿威及香港亿威的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祥、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邱枫、朱亮靓、宋国华、邵美娟、韩永飞、言骅、朱益辉、李平、徐志友、丰骏、姚建军、刘兴华、金俊、顾宇红、钱波生、陆亚平、金育炎、李美云、朱烨梅、蒋志德、印险峰、楼小俊、李三华、葛建华、朱祥、赵建保、刘华、彭美霞、何霄云、姜汉兵、金楠、朱军、钱友兵、孙效裕、金恒、丁晓锋、张红卫

3、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分别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1-1-2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4、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0]年[8]月[12]日1-1-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5、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1-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均为流通股。发行人法人股东香港亿威及香港亿威的实际控制人方铿先生

6、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人自然人股东朱祥、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邱枫、朱亮靓、宋国华、邵美娟、韩永飞、言骅、朱益辉、李平、徐志友、丰骏、姚建军、刘兴华、金俊、顾宇红、钱波生、陆亚平、金育炎、李美云、朱烨梅、蒋志德、印险峰、楼小俊、李三华、葛建华、朱祥、赵建保、刘华、彭美霞、何霄云、姜汉兵、金楠、朱军、钱友兵、孙效裕、金恒、丁晓锋、张红卫分别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

7、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陈卫东、陆军、邵国柱、顾洪钟、顾义明、徐永华、王军、王汉明、丁继华、宋国华、邵美娟分别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二、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累计未分配利润1

8、3,951.80万元。根据本公司于2010年8月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0年中期不分配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转增。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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