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

ID:34543885

大小:701.91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07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_第1页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_第2页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_第3页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_第4页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 国 企 业 立 法 体 系 的 改 革 与 重 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2013年第6期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73期No.6 2013JinanJournal(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SumNo.173【民商法研究】中国企业立法体系的改革与重构李建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北京 100088)[摘要]我国现行企业立法体系渐次形成于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的历史性变革过程中,其结构性缺陷在于“所有制企业法”与“企业组织法”并存的“双轨制企业法体系”,以及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的“

2、二元企业立法体制”。重构这一立法体系的核心,是完成国有企业立法由企业主体立法到特殊资产监管法的范式转型,在此基础上站在体系性、整体性、制度性推进企业法改革的宏观视野,通过对现有企业法规的系统性清理,完善基本企业法,废止不合时宜的所有制企业法,补充制订特别企业法与政策促进企业法,实现我国的企业立法体系现代化。[关键词]企业立法体系;所有制企业法;企业组织法;国有企业改革;立法重构[中图分类号] D9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5072(2013)06-0087-09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私营企

3、一、我国现行企业立法体系的基本结构业暂行条例》、1990年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与1991年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一)现行企业立法体系的形成例》等构成的所有制企业法系统,其中以《全民企业立法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为核心。同时,为吸引与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范外商投资,1979年以来又先后颁布《中外合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建国60余年来,社会经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济体制经历了历史性变革,在前三十年的僵化资企业法》等法规,自成一套外资企业法系统。计划经济时期,

4、各个生产单位的行业布局、资源这一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企业立法体系遵循配置、彼此间的经济交往均被纳入计划命令的两条思路,一是所有制的区分,形成所有制企业调整范围,可以说既不存在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法系统(外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企业),二是内企业,也不存在企业法的概念。在上世纪八十外资的分开,形成内外资企业法分野的“二元企年代初开始的经济体制改革启动后,为了推动业立法体制”。在1993年正式确立市场经济体企业经营体制的变革,一批有关所有制企业分制的改革目标后,原有的企业立法体系与市场类改革的立法文件先后获得颁布,形成由1988经济体制格格不

5、入,立法机关又另起炉灶,《公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获得[收稿日期]2013-04-23[作者简介]李建伟(1974—),男,河南周口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政府规制公司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08CFX027);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商法基础理论体系完善与商法通则的制订》(批准号:ZFQNTD201105)。北大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info.com/ 

6、北大法宝www.pkulaw.cn/·88·李建伟:中国企业立法体系的改革与重构2013年6月颁布,另成一套以《公司法》为核心的企业组织产要素的占有关系的总和,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法系统。但在此转型的关口,由于经济体制改的概念,只能用来反映企业的经济属性而非法革渐进性与的不彻底性等原因,计划经济的所律特征,用其作为企业法律形态划分的标准首[1]有制企业法未被废除,性质迥异的“所有制企业先是不科学的。过分重视企业的所有制性法”与“企业组织法”并存,由此形成“双轨制企质、按主体的某种身份特征设计规则、分别赋予业法体系”。在这一时期,立法机

7、关另外还制订不同法律地位的所有制企业立法,违背了企业了一些特别企业法与产业促进企业立法,前者是一种资合的营业组织的本性,更与市场经济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乡镇企业法》及股份体制难以融合。合作制企业法规等,后者主要有《中小企业促进2.多标准立法的混乱。双轨制的制度范式①②法》、指导外商投资的政策立法(如2002年国务造就了诸法并存、重复立法和交叉立法,导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等。最新致具体法律规范适用上的重复、冲突甚至混乱。的企业立法成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8年以出资人为一人的独资企业为例。目前的“独通过的《企业

8、国有资产法》,这部立法的历史意资企业”可以细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义在于,它标志着有关国有企业的立法模式开业(又分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始由企业主体立法向国有资产监管立法的转司)、集体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四种形态,型,尽管这一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