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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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雁栖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含租赁等其他形式)合同的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平、公开、公正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怀柔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当事人双方订立承包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2、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利益。第四条镇经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本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第二章民主议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发包工作,应采取民主决策方式,禁止越权发包。对村干部越权发包的,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给与严肃处理。5       第六条土地发包工作应由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吸收社员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对发包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并对发包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进

3、行集体研究后拟订承包合同,确定初步发包方案。  第七条发包项目金额一般应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确定合理的递增比例。  第八条初步发包方案报镇乡政府审核批准后,再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并在村内公示一周,征求各方面的群众意见。第九条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的,镇经管部门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应到场监督。第三章合同签订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社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订立承包事项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统一使用区经管站印制的规范合

4、同文本,签订承包合同。第十一条承包(租赁)合同的订立,要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合同内容不得与民主议定的内容相违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必须注明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租赁)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租赁)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租赁)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租赁)期限和起止日期;5     (四)承包(租赁)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六)承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八

5、)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发包方与承包方达成承包意向后,召开两委联席会,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土地发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初步发包方案。第十三条根据发包方案,初步拟订承包合同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草拟合同交由镇经管部门审核。第十四条草拟合同经镇经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双方当事人方可签字盖章(正式合同文本后,应附有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签字后的相关材料),并在村内公示一周,公示要有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报镇经管部门办理签证手续。第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

6、部成员签订的合同,需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镇乡经管部门备案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还应报区经管站备案。农用地的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延包的剩余期限,其他土地的承包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如遇大面积对外发包或租赁,必须按照《怀柔区村级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决策八步工作法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5     第四章合同鉴证  第十八条合同鉴证是合同管理部门对承包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的确认。承包合同签订后,可以向镇经管部门申请

7、鉴证。  第十九条申请鉴证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承包合同书;(二)合同当事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三)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方案;(四)鉴证机关认为应由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并做好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情况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还可以直接申请向镇经管部门协调解决,并由村民委员会向镇经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8、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按属地管理原则,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合同纠纷的调解,调解成功后,应制作调解书,并及时归档。第六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承包合同顺利履行,村民委员会5     应加强对承包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成当事人依法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拒不变更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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