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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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太政发(2017)4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加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培育力度(一)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集群1.申报对象与条件⑴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⑵企业或产品经上级部门资质认定。2.扶持政策⑴新认定的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⑵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文化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苏州市创新先锋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⑶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⑷新认定的江苏省科技

2、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给予5万元奖励;⑹新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⑺获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每只奖励1万元。3.申报材料《太仓市科技政策申请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公章。17⑴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上级部门下发的认定文件或证书。(二)支持企业成果转化和项目产业化1.申报对象与条件⑴经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认定备案的成果项目;⑵承担国家、省、苏州市各类科技计划指令性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企业;⑶承担上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的企业。2.扶持政策⑴按技术合同交易额10%对

3、承接成果转化的企业进行资助,单个企业每一年度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⑵上级有规定配套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配套一般不超过500万元;⑶承担上级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的企业,上级有配套要求的,给予配套资助。3.申报材料《太仓市科技政策申请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公章。⑴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上级部门下发的项目立项文件。(三)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1.申报对象与条件获得各级科技奖励的单位和个人。2.扶持政策17获得太仓市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与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获得

4、上级科技奖励的,给予1:1的配套奖励。3.申报材料《太仓市科技政策申请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公章。⑴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⑵上级部门下发的认定、奖励文件或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确认额。(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1.申报对象与条件⑴完成社团登记和省级以上认定;⑵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⑶牵头单位为我市龙头骨干民营科技型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2.扶持政策获得认定的,给予牵头单位(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30万元奖励。3.申报材料《太仓市科技政策申请表》、《市级财

5、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公章。⑴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上级部门下发的认定文件或证书。17二、加快创新载体平台建设速度(五)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1.申报对象与条件获得上级部门认定的各类平台。2.扶持政策⑴新认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认定当年给予60万,通过验收后再给予40万;⑵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奖励50万元,认定当年给予30万,通过验收后再给予20万;⑶新认定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立项无省拨经费的)的企

6、业,认定当年给予20万,通过验收后再给予10万,首次绩效考评优秀的增加2万元奖励;⑷新认定省研究生工作站的奖励10万元,获评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给予2万元奖励;⑸新认定苏州市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的企业,奖励5万元;⑹新通过省企业研发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奖励20万元。3.申报材料《太仓市科技政策申请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二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公章。17⑴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⑵上级部门下发的认定文件或证书。⑶申请省企业研发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需提供《江苏

7、省企业研发管理体系标准贯标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六)支持重点科技创新载体升级1.申报对象与条件⑴载体运营主体为在太仓注册的企事业单位。⑵经上级部门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文化)科技产业园、众创社区等载体;经科技部火炬中心考核合格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2.扶持政策⑴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文化)科技产业园、众创社区等载体,国家级奖励200万元,省级奖励100万元。⑵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上一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合格的给予每年600万元定额补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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