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ID:35157149

大小:73.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3-20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_第1页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_第2页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_第3页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_第4页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完善我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教[2013]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

2、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第三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四条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二)有抄

3、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第五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名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第六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第七条

4、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第八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第九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第十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

5、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汇总。研究生院汇总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十一条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二条公示期结束后

6、,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第十三条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应记入研究生本人学籍档案。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关

7、于建立完善我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教[2013]232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3]233号)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贵州民族大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二条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贵州省地方财政共

8、同出资设立。第三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四条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