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ID:35722410

大小:42.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4-14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_第1页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_第2页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_第3页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_第4页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_第5页
资源描述:

《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届法学专业毕业生论文(设计)名称: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12目录一、预期违约的一般理论…………………………………………………………41、预期违约的特点…………………………………………………………………52、预期违约的几种形态……………………………………………………………53、预期违约的补救措施……………………………………………………………6二、不安抗辩的一般理论…………………………………………………………61、合同成立后出现危机后履行方履约能力的恶化事实…………………………62、该情形导致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6三、关于这两种制度的举例和分

2、析………………………………………………7四、我国建立这两种法律制度的重要意义………………………………………8注释…………………………………………………………………………………812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之比较[内容摘要]在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原则上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发生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而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之实现时,如仍强迫先履行一方先为履行,则必然有悖公平原则。为避免先行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蒙受损害,有必要设置一项特别制度以提供法律救济。该特别制度在大陆法体现为不安抗辩权制度,在英美法则体现为预期违约制度。[关键词

3、]预期违约明示毁约默示毁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明示毁约:系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提供必要的担保。[具体内容]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12在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原则上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发生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而可

4、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之实现时,如仍强迫先履行一方先为履行,则必然有悖公平原则。为避免先行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蒙受损害,有必要设置一项特别制度以提供法律救济。该特别制度在大陆法体现为不安抗辩权制度,在英美法则体现为预期违约制度。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对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规定,承继了大陆法传统的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基本理论,同时也吸收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的若干灵活性。笔者拟在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中来分析我国合同法的立法选择。  一、预期违约制度的一般理论预期违约来源于英国1853年的霍切斯特诉戴·纳·陶尔案。在该案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在1852年4月签订了一份雇佣合

5、同,合同规定自6月1日起原告为被告工作3个月。但在6月1日前被告通知原告,不再履行雇佣合同。5月22日,原告起诉立即请求被告赔偿,并在7月1日以前找到了其他工作。①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其价值在于使受害方提前得到法律上的救济,防止其蒙受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如为了就即将到期的履行进行准备而蒙受的损失,是合同法中重要的制度。预期违约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种制度。在美法系国家大都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其中尤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最为完备,该

6、法典第2610条肯定了国判例确立的在明示毁约下受害人享有的权利,而且确立默示毁约情形和认定条件。②1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也采纳了预期违约的概念。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期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1、预期违约的特点预期违约的特点包括:1、预期违约只是一种对将来可能违约的语言或行动上的表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对合同义务的已然确定违反,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只是一种“可能上的

7、违约”或“一种毁约的危险”。③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法谚有云“未到期限之债务等于无债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所享有的是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债权。3、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不同于实际违约,不包括实际履行。4、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毁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默示毁约方并不是把自己将在合同履行期满之前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的态度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传达,而只是通过其行为向对方隐晦地表示将不履行义务。5、预期违约的理论基石是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在经过要约与承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