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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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16《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主管部门),履行物业管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区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是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三条区县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及时就地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置的联动机制,将业主大会建设及其业主

2、委员会工作作为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城各区政府要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工作专门机构,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其他区县政府应在物业管理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主城区落实专门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对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1/21精品文档区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共享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等信息。第

3、四条规划、建设、质监、物价、市政、公安、消防、工商、环保、民政、园林、民防、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违反《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规定的禁止行为的,按照“谁许可(审批)、谁验收、谁监管”的原则,确定查处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按职责协调配合。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区划内非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按规定移交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在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电梯选型配置、协助筹备业主大会等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责任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第六条市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建立全市统一

4、的物业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促进房管部门之间及物业服务企业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并制定随机抽查监督事项清单,建立对物业服务企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与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第七条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1/21精品文档市、区县主管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相关联。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

5、享受国家和我市有关现代服务业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县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九条区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小区共同事务决策,提高业主参与业主大会表决的投票率,保证计票的准确性,解决业主到现场投票表决的难题。第十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筹集、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年度预算由业主大

6、会讨论决定,具体使用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一次(7日),并接受业主的质询。未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使用超预算部分不得在物业项目公共收益中列支。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21/21精品文档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事公益性工作情况按月给予适当的津贴。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可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体业主。业主大会可在管理规约和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对任期和离任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大会可决定该经费从公共收益中列支。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要对住宅区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所需经费给予支持。本实施细则出台后,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对所建物业项目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办公经费予以支持。办公经费一般包括宣传费、材料费等。第十三条占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应附上签字的书面要求原件和其他能证明业主身份的书面材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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