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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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目录一、已入住大厅事项………………………………………………11、施工许可………………………………………………………2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6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94、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1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13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147、城建档案验收…………………………………………………16二、未入驻大厅事项………………………………………………368、城市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备案…………………………………379、城市供热设施设计方案审查许可……………………………3810、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许可……………………………3911、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许可……………………………4012、市政燃气设施改动许可………………………………………4213、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许可………………………4414、合理用能评估…………………………………………………4615、建筑节能认定…………………………………………………4716、建筑工程安全报监……………………………………………4817、工程竣工备案…………………………………………………4918、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备案………………………………………51 53一、已入驻大厅事项53 1、施工许可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部《施工许可管理办法》;3.西海岸新区管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19号)3.西海岸新区管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青岛西新管发[2015]1号)4.区城建局《关于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施工弹性许可制度的通知》(青黄建发〔2015〕265号)文件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申报材料一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2.房地产权证或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新建、扩建道路及三水工程、热力工程、桥梁工程);5.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施工合同;53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7.发改局批文。市政养护工程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书;(二)办理程序审查-施工现场踏勘-审核-审批发证。(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注: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散装水泥费免缴,劳保费全额征收,其中政府(含国企)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农民工资保证免缴。三、政府投资类项目(一)申报材料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2.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5.监理、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施工合同;53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有人防工程的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或人防易地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7.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按规定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项目);(二)办理程序受理-踏勘施工现场-审核-审批发证。(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四、社会投资类项目(一)申报材料弹性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复印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承发包备案备案通知书,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可未经备案)4.补办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和补缴相关费用承诺书。5、公用事业办出具供热方式及供热配套费缴纳的意见。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申请表;2、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身份证复印件;3、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3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6、控制价审核备案通知书;7、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资质证书,预算书,施工、监理合同(5份),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劳务分包合同(原件2份);8、黄岛区社会投资项目施工、监理承发包备案通知书五份(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有人防工程的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或人防办意见)、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10、配套费(含供热)办理证明、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养老保障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缓缴承诺书。(二)办理程序弹性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发证一般许可:受理—承发包备案—合同备案—现场踏勘—审核—审批发证办理时限弹性许可:即办一般许可:5个工作日。53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3)《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5)《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鲁防工[2014]84号);(6)《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青价费[2001]179号)。(二)许可条件建设工程单体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三)申请材料(1)黄岛区人防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青岛市黄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报建表1份;53 (3)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4)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方案图(原件、复印件、光盘(CAD2007格式)各1份),包括总平面图,经济指标,每个单体建筑的首层平面图、剖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复印件要求折成A4纸幅面装盒。(5)规划部门批准的请照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包括总平面图,经济指标,每个单体建筑的每层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要求折成A4纸幅面装盒。注:以上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按许可权限需报青岛市人防办审核的,需提供材料各两份。(四)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并受理审核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人防审批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项目初审后需先报市人防办审批)(五)承办期限(1)法定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2)承诺办理期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项目,区人防办初审后,需报市人防办审核,市人防办审核时间另计。)二、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一)53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关于实行制式防空地下室建设有关行政许可证的通知》(鲁防发〔2007〕5号)。(二)、审批条件:  (1)人防易地建设费已缴纳。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三)申请材料:  (1)人防行政审批申请书1份。  (2)授权委托书及证明身份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变更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4)人防易地建设费缴费单回执。  (5)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  说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四)办理程序:  接收-受理-审核-办结并颁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53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3、《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5、《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鲁防工[2014]84号);6、《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人防建设收费的通知》(青价费[2001]179号)。二、许可条件1、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申请材料1、黄岛区人防工程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3 2、青岛市黄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报建表1份(;3、发改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各1份;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5、规划部门批准的请照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包括总平面图,经济指标,每个单体建筑的每层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复印件要求折成A4纸幅面装盒。注:以上提供的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四、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并受理审核缴费出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五、承办期限1、法定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2、承诺办理期限:材料齐全。4个工作日办结;(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内)六、收费标准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每平方米270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其他新建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建筑物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缴纳。53 4、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一、核发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二、核发条件: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三、报送材料:(一)办理经营权证申请书:内容要求项目简介、审批的建筑面积情况(包含每个单体的建筑情况)项目进度及配套情况,要求原件。(二)法人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三)《青岛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五)发改部门的项目投资批准文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53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上申报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四、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材料;3、审批;4、发证。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53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第十三条4、《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办法》(青政发[1993]95号)二、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登记表(一个单体或单项工程一份,各单位必须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选择联系表(一式二份、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到质监站确定检测单位)。4、经审查盖审图章的全套图纸(深基坑工程提供深基坑设计评审报告及盖评审专用章的施工图纸)。三、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2、窗口审查;3、53 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四、办事时限:材料齐全即办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一、核准依据: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燃气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青黄政发〔2014〕53号)。二、核准条件: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建设前缴纳。三、提报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经过图审的总平图原件。(三)村居改造项目需提交区城市化办出具的审核意见。(四)减、免配套费的需提交相关依据文件或材料。(五)供热配套费需供热办出具的审核意见(开工建设前缴纳)。四、配套费后置征收(不含供热配套费)(一)无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经过图审的总平图原件。2、配套费后置征收协议。53 (二)有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经过图审的总平图原件。2、第一种担保方式:相应金额的银行保函。第二种担保方式:抵押相关资料。第三种担保方式:担保机构出具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年检)、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意担保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合同签订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配套费后置征收协议。以上申报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五、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材料;3、收费或签订配套费后置征收协议。六、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53 7、城建档案验收一、办事依据1、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工程已竣工,全部竣工材料收集齐全并整理完毕,办理竣工备案前办理。三、提报材料1、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和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需提交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资料(需提交的城建档案内容附后);2、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交接书,需提交未办理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一式两份。四、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档案,区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2、建设单位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向区城建档案馆移交全部竣工档案,办理竣工档案移交书。五、办理时限53 1、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齐全并符合要求,即办;2、接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建设工程档案齐全并符合要求,即办;3、办理交接手续,在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后一周内办理(因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后需要整理、编卷、入库,才能编制《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六、办事机构:黄岛区城建档案馆七、咨询电话:86998371(原东区)85166739(西区窗口)附: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土建工程)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第一部分工程准备及竣工验收文件1、可行性研究方案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发改委)3、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4、规划选址意见书(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道路红线图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6、小区总平面图、竖向规划图、管网综合图53 7、建筑工程测量定位报告单及附图8、建筑设计的环保审批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9、消防审核文件(网上备案的须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0、防疫审批文件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12、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4、规划方案变更审批文件及附图1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1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18、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含设计、施工、监理等)19、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20、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1、建设工程规划单体验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单体竣工图22、工程竣工报告(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2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监理)2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25、住宅质量保证书26、住宅使用说明书2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备—53 1)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2)2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综合竣工图2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30、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备—9)31、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2012年6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报送此部分内容,详见《关于报送建筑工程地下综合管线竣工图等档案的通知》青建办字【2012】40号)第二部分单位、分部工程质量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包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共九个分部)第三部分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备案证、出厂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1、钢材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2、钢筋焊接、连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焊工操作证3、水泥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只要28天)53 4、骨料复检报告5、建筑用水检验报告或证明6、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7、商砼材料(只要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明)8、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含消防)9、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含弱电)10、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11、其他材料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包含石材、屋面瓦、涂料、腻子、墙地砖(公共部位)、烟道、栏杆、玻璃、防火门、进户门等材料)12、土壤试验13、砂浆配合比通知单、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或砂浆出厂合格证14、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15、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16、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17、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第四部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定位测量、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及备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证明53 2、图纸会审记录3、设计变更(包含工程洽商、工程联系单等)4、工程定位测量记录5、基槽验线记录6、地基钎探记录7、地基处理记录8、预应力钢筋张拉记录9、沉降观测记录(观测至竣工验收)10、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11、基础结构验收记录12、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3、主体结构验收记录14、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5、建筑工程结构检测报告16、地基验槽检查记录17、地基验收记录18、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9、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0、给排水及采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1、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2、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3、功能检测53 (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检验记录(鲁JJ-068)(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验记录(鲁JJ-069)(3)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泼水、蓄水试验检验记录(鲁JJ-070)(4)建筑烟(风)道、垃圾道检查记录(鲁JJ-073)(5)阀门(清洗)试验记录(鲁SN-011)(6)_____水、气压试验记录(鲁SN-013)(7)室内____管道灌水试验记录(鲁SN-014)(8)非承压容器满水试验记录(鲁SN-015)(9)_______管道通水试验记录(鲁SN-016)(10)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鲁SN-017)(11)______管道(设备)冲(吹)洗记录(鲁SN-018)(12)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鲁SN-019)(13)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记录(鲁SN-020)(14)采暖系统调试记录(鲁SN-022)(15)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鲁SN-023)(16)室外排水管道灌水和通水试验记录(鲁SN-026)(17)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鲁DQ-021)(18)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鲁DQ-022)(19)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鲁DQ-023)(20)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鲁DQ-024)(21)电气照明(动力)全负荷试运行记录(鲁DQ-025)53 (22)阀门(清洗)试验记录(鲁TK-011)(23)_____水、气压试验记录(鲁TK-013)(24)室内____管道灌水试验记录(鲁TK-014)(25)风管强度检验记录(鲁TK-015)(26)风管系统漏风量检测记录(鲁TK-016)(27)中、低压风管系统漏光检测记录(鲁TK-017)(28)_____管道(设备)冲(吹)洗记录(鲁TK-018)(29)风机盘管水压试验记录(鲁TK-021)(30)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鲁TK-022)(31)净化空调系统风管清洗记录(鲁TK-023)(32)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鲁TK-024)(33)通风空调设备、管道(防静电)接地检查验收记录(鲁TK-026)(34)通风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鲁TK-027)(35)空调装置一般性检查记录(鲁TK-028)(36)风口平衡试验(调整)记录(鲁TK-029)(37)通风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鲁TK-032)(38)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鲁TK-033.1)(39)通风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附表(鲁TK-033.2)(40)伸缩器制作安装记录(鲁TK-034)53 第五部分节能归档材料1、建筑节能工程认定意见书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报告(居住建筑、公共建筑)3、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监督工作方案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表(表A1、A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热工性能表(试用表C1-C3为建筑专业,C3需做简化判断计算时填写C4-C7为暖通专业)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7、建筑节能工程隐蔽记录(墙面、屋面、地面、门窗、玻璃幕墙)8、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复检报告。包括:墙材(包括砖)、门窗、玻璃幕墙、热计量表、自动温控阀、保温材料(粘结剂、聚苯板、挤塑聚苯板、聚氨酯、岩棉板、STP绝热板、网格布、锚栓、抹面胶浆)、散热器、风机盘管等节能产品;太阳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和设备等9、锚栓现场拉拔试验报告10、保温板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报告11、外墙及外窗淋水试验报告1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体三千平方米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两万平方米以上)节能监测系统数据测试报告(《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规范(DBJ/T14-071-2010)》)53 第六部分竣工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给排水竣工图4、采暖竣工图5、电气竣工图6、通风与空调竣工图如有钢架结构、幕墙、桩基等分项工程,其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检查记录、隐蔽、分项评定等单独组卷。本归档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据实增加检查项目。第七部分声像档案应报送一套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整理、归档管理的通知》(青建发【2005】130号)要求的声像档案。第八部分电子档案应报送一套与归档纸质档案一一对应的电子档案,技术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强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发【2008】111号)的要求。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要求1、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归档内容》的要求,将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资料按《归档内容》中要求的顺序排好。2、建设单位须将“工程前期文件”按《归档内容》中要求的顺序,填写到“青岛市建设工程前期档案材料报送目录”上,“53 青岛市建设工程前期档案材料报送目录”可以到qd82879324@163.COM电子邮箱中下载,邮箱密码为8287932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签字后,随同文件一起报送,同时报送其电子版。3、建设单位须填报《建设工程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随前期文件报送。4、归档内容第五部分(节能材料)应按整个工程单独组卷,即整个工程有多个单体时,应将各单体节能材料汇总统一组卷,并做好汇总表(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二)。5、各种建筑材料须填写汇总表,如果一张不够用时,可填写多张,但须在右上角注明“共**页第**页”,在最后一张的下面并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章(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一)。6、同一施工单位施工多个单体时,可将建筑材料合格证、备案证、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等原件存于某一个单体中,其它单体不再存放复印件,在各自单体的建筑材料汇总表“材料使用及存放情况”一列中注明原件存放位置即可,并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7、功能检测部分施工单位需填写工程功能检测目录(附表三),并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归档要求(市政工程)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53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材料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1、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方案)及批复文件2、征地、拆迁审批文件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图4、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管网综合图)5、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规划方案变更审批文件及附图9、计划任务书及投资计划的通知10、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11、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排水、园林、环保、地震、人防、消防等)审批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12、施工许可证13、验线申请表及附图14、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书15、勘察测绘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53 16、设计说明书17、其它文件18、工程前期档案材料目录(见附表1)第二部分: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4、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联系单汇总表(见附表2)5、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须一一对应)6、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出厂证明及复试报告目录(见附表3)7、施工试验资料:回填压实度表、试块试压报告、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桩基检测报告8、施工记录9、测量复核记录(导线点、临时水准点)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1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12、使用功能试验记录13、事故报告14、其它文件53 不要:工序评定表、水准测量记录、工序交接记录、配合比通知单、施工日志等。第三部分: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1、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含资料、外观、实测表)2、工程竣工报告3、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合格证明)4、工程评价报告(设计单位、勘察单位)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监理单位)7、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8、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9、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表(备7、8、验1、2、监3)11、决算书及审计文件12、市政工程竣工移交书13、其它文件第四部分: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1、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还有设计院出的CAD版的全套设计图纸的电子光盘2、工程竣工测量图(测绘单位)二、市政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53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齐全,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做到图、物相符。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小于A4幅面的一律用A4纸五点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同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MM。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或附近空白处,不可加盖在图形或说明上。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应填写齐全、清楚,不得代签。53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X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三、市政工程文件的立卷(一)立卷的原则和方法1、立卷应遵循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建设工程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市政档案的保管和利用。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3、建设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前期文件、工程施工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4部分立卷。材料较少时,可将2个以上的阶段组为一卷;材料较多时,亦可将一个阶段形成的材料按问题分为数卷。4、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顺序排列,视其材料的多少组成1至数卷。5、案卷的规格: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CM,图纸不超过5CM。5、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二)卷内文件的排列53 1、文件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2、工程前期文件按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施工文件按分部工程立卷,竣工图按单位工程和专业立卷,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立卷。3、卷内文件必须按市政工程文件归档范围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顺序排列。4、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三)文件的编目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4)对于幅面较小而进行托裱的文件材料,页号应编写在原件上。(5)对若干文件(如:标牌式合格证)托裱在一张纸上的,应编写一个页号,位置在托裱纸的右下角。(要求在托裱纸的空白处填写此页共粘贴X张)(6)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2、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2)档号、档案馆代号应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53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包括路名、桥名并标注起止点)、卷内文件内容三部分构成。(4)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5)编制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6)密级填写“机密”。保管期限填写“永久”。(7)案卷封面中所填写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年月日用“.”隔开。3、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②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填写时应照实抄录。③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④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名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号。⑤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年月日用“.”隔开。⑥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⑦备注:注释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⑧卷内目录中所填写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⑨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不编写页号)。4、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本案卷共有文件材料X页:其中文字X页,图样X页,照片X张。53 ②说明:填写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③立卷人:负责整理工程文件的人员姓名。④审核人:负责检查工程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⑤日期:工程文件整理、检查完毕的日期。。⑥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不编写页号)。(四)案卷装订1、对破损、局部残缺的工程文件,在装订前需要进行修裱,以增加文件的强度,延长奉命。2、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3、对于由金属、塑料等材质制成的合格证等文件材料,装订前,要采用复印的方式进行复制并进行保存。4、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图纸单独立卷时,一律不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装订线不得压字,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五)案卷脊背案卷脊背有档号、案卷题名二部分内容。“档号”栏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案卷题名”要求从左到右首行空二个字,竖写排列。只填写案卷题名中的工程名称、卷内文件内容二部分。(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四、市政工程竣工图的整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改绘竣工图,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绘制竣工图须遵照以下原则: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的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53 2、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虽非重大变更,但难以在原施工图收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53 二、未入住大厅事项53 8、城市供热设施竣工验收备案一、办理依据:1、《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二、提报材料:(一)住宅及公建项目1、供热配套资金缴纳收据2、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的热计量表装置安装协议及缴纳热表费用收据3、建设单位与供热企业签订入网协议,按规定缴纳供热保证金(仅指住宅项目)4、供热单位出具的设施勘验评价记录表(二)市政项目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图纸(刻光盘)2、供热单位出具的设施勘验评价记录表三、办理流程:53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审批;5、办结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9、城市供热设施设计方案审查许可一、办理依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二、提报材料:1、供热工程设计方案申请2、项目有关规划材料3、供热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4、供热工程设计方案5、供热配套费核定表及供热配套费缴纳收据复印件(住宅、公建等非热源项目)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现场核查或移交供热企业审查(采用市政供热的项目,将送审资料移交供热企业审查);4、审批;5、办结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53 10、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许可一、办理依据:1、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3、青政办发〔2004〕27号: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项目设计供气能力应不小于2万居民用户。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通过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合理布局、规模经营。新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总储存容积原则上不得低于200立方米。二、提报材料:1、申请报告;2、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审批;5、办结发证53 四、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11、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许可一、办理依据:1、《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3、《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的通知》(青政办发〔2004〕27号):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项目设计供气能力应不小于2万居民用户。现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通过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合理布局、规模经营。新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总储存容积原则上不得低于200立方米。二、提报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2、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3、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年检记录复印件);4、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储配站、瓶组站、加气站建设项目);53 5、项目所在地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市内四区除外);6、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查意见(与加油站合建的加气站需提供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7、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审批;5、发证四、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53 12、市政燃气设施改动许可一、办理依据: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二、提报材料:1、申请报告(包括改动燃气设施的原因、改动方案说明;因建设工程施工需改动燃气设施的,需说明建设项目概况,并详细说明建设工程的位置和施工范围,爆破、顶进、支护等特殊作业项目,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情况,对市政燃气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等);(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2、改动燃气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3、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4、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方案;(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5、53 市政燃气供应保障方案;(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6、因建设工程施工需改动燃气设施的,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审批意见,施工现场监护措施;(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7、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8、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具单位:申请单位)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审批;5、办结发证四、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53 13、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许可一、办理依据: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3、《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4、《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5、《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二、提报材料:1、《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供水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许可申请表》;2、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的平面布置图及施工范围平面图;3、地下和地上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平面图和立面图;4、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安全保护措施;5、供水、供热企业答复意见及现场监护措施;53 6、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3、现场勘查;4、审批;5、办结发证四、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53 14、合理用能评估一、办理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二、申请材料: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或节能评估报告书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核;3办理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53 15、建筑节能认定一、办理依据:《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二、申请材料:(1)建筑节能认定申请表(2)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意见(3)施工许可证(4)建筑节能维护结构传热系数检测报告(5)建筑节能设计表、采暖设计登记表(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票(7)墙体(砖、砌块等)、保温板材(屋面、外墙、楼梯间隔墙、地下室顶板等)、粘结砂浆、网格布、防火隔离带、窗等材料、节能备案证书、进场复试报告(8)太阳能热水系统、温控阀等出厂检测报告。三、办理流程:1、受理;2、审核;3、办理;4、办结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3 16、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已废止,2014年修订);二、核准条件:在城区范围内新建的建筑工程:1.符合国家、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提交的申报资料齐全。3、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确定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提报材料:1、《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53 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关资料,包括:(1)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2)承发包备案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现场勘验,符合要求,当场办理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现场符合要求即办17、工程竣工备案一、办理依据: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5、《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2011年10月28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二、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办理竣工备案授权委托书(公章)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1)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备-2)53 4、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5、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出具)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7、单位(子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表(备-7)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备-8)(附各个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其中非住宅工程包括规划、消防、城市建设局三个部门;住宅工程包括规划、消防、环保、城市建设局内部会签表及公用事业设施竣工验收表四个部门;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规划、城市管理局(仅限排水设施工程)、城市建设局三个部门。)9、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城建档案室出具原件)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工程)12、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3、竣工工程项目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原件,施工单位提供)14、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表(原件,基础设施项目不需要提供)15、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免缴项目需提供批文(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16、监督员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三、办理流程:53 1、受理;2、审核;3、批准;4、办结(发证)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办18、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备案一、办理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二、提报材料:(一)、《拆除工程施工备案申请表》(一式3份),并附以下材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批准拆除意见;2、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腾空的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其中,属于房屋征收项目的,还应提供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3、《拆除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安装验收》。(二)、拟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及可能危及毗邻建(构)筑物的说明1、拟拆除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及可能危及毗邻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的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1:500现状地形图,应分别标注出:①拆除范围;②拟拆除建筑物,应注明门牌号、层数、高度;③可能危及的毗邻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管线;④53 拟拆除建筑物与周边道路的距离关系;⑤拟拆除建筑物与可能危及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管线的距离关系。3、拟拆除房屋建筑及拆除范围内管线明细表(附表1);4、拆除中可能危及的毗邻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排查情况表(附表2)。(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1、拆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2、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信用证明(四)拆除施工组织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3、应急救援预案;4、施工现场围挡及周边环境安全评估意见;5、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6、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名单及相应的劳务合同;7、施工企业为现场人员(含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劳务人员)缴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8、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9、53 中(1)、(2)、(3)应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附表3)。(五)堆放、清除废弃物措施1、建筑废弃物堆放方案和堆放区域示意图;2、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证明和缴费证明。(六)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单位还应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项目许可证》和市公安机关批准的爆炸物品使用批准意见。三、办理流程:①受理;②审查报送材料;③现场勘察、论证;④审批⑤发证。四、办理时限:材料完备,15个工作日内即可发证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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