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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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韩世远X内容提要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经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我国法奉行的是违约责任“单轨制”,而不是违约责任与瑕疵担保责任并存的“双轨制”。我国法上的违约责任是一个统一的概念,应当作统一的解释,不宜人为地制造分裂。解释论上主张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对独立存在,是在变相地肯定“双轨制”,本身是一种叠床架屋的构造。关键词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市政官救济违约责任统合说一、问题的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买卖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出卖人的责任,这是一种独立的瑕

2、疵担保责任抑或是违约责任?或者它既是瑕疵担保责任又是违约责任?我的回答是,传统民法上的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合同法》上已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统合说)。①我注意到我国其他学者也有相近的见解。②当然,另外也有学者持不同的见解。③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或者债务不履行责任的关系定位,涉及“重新调整变动中之民事责任体系”,④是构造我国合同法解释论无法回避的问题。以下将我近来的思考和研究结果展现出来,供学界贤达批评指正。本文拟重点分析以下几个问题:什么是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不是处理物的瑕疵问题的法律责任即是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什

3、么是我国法上的“违约责任”?在我国法上是否存在有别于违约责任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主张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有什么问题?等等。另外,如无特别说明,下文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均是以买卖合同为背景,即指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二、买卖法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一)买卖法的历史变迁:从“买者当心”到“卖者义务”只要有买卖存在,就会有买卖标的物的品质问题,就会有相应的纠纷,就需要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当因买卖标的物品质问题诉诸法律的时候,也就要求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回应现实的需要。因而,如何规范买卖标的物的品质便成了买卖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

4、这一问题,绝大多数的社会起初是以“买者当心”(caveatemptor)作为出发点的,比如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对于民间的买卖,大抵作为一种“细事”而“任X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①参见韩世远《:合同责任的争点与反思(下)》,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6月23日第3版;韩世远《:中国の履行障害法》,钱伟荣译,载[日《]明治学院大学法律科学研究所年报》第17号,2001年7月。②比如王利明教授认为,我国《合同法》并不存在着如德国法中的与债的不适当履行责任相分离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也不存在着特殊的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交付的物有瑕疵

5、时,出卖人应承担一般的违约责任,而非特殊的瑕疵担保责任。参见王利明《:中德买卖合同制度的比较》,载《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1期。③参见崔建远《: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定性与定位》,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④参见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六册),作者台北自版1991年10月第5版,第134页。170出卖人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我国合同法依私契,官不为理”,因而,当事人应当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品质问题,否则,通常是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德国亦有古谚曰“:睁开眼睛,买卖就是买卖”(Augenauf,Kaufis

6、tKauf)“;谁不睁开眼,谁就瞎花钱”(WerdieAugennichtauftut,dertuedenBeutelauf);“稀里糊涂地购买,仍须一清二楚地付账”(Wernaerrischkauft,mussweislichbezahlen)。⑤一旦通过法律制度规范买卖标的物的品质,其通常的方法表现为法律规定出卖人的义务,对于这一变迁,不妨称之为从“买者当心”到“卖者义务”。“买者当心”或者“任依私契”,对于买卖品质问题的解决是靠当事人的合意,是主观的规范“;卖者义务”则是在法律上设定一套出卖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属客观的规范。

7、1.中国古代对于买卖的制度规范中国古代有典籍记载的正式法律制度可追溯至唐代(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的《唐律》,⑥《唐律疏议》卷第二十六第418号有这样的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六十。”【疏】议曰“:凡造器用之物,谓供公私用,及绢、布、绫、绮之属‘,行滥’,谓器用之物不牢、不真‘;短狭’,谓绢疋不充四十尺,幅阔不充一尺八寸之属而卖:各杖六十。故礼云‘: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其行滥之物没官,短狭之物还主。”⑦卷第二十六第422号“:诸买奴婢、马牛驼骡驴,已过价,不立市券,过三

8、日笞三十;卖者,减一等。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违者笞四十。”【疏】议曰“:买奴婢、马牛驼骡驴等,依令并立市券。两和市卖,已过价讫,若不立券,过三日,买者笞三十,卖者减一等。若立券之后,有旧病,而买时不知,立券后始知者,三日内听悔。三日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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