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团体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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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团体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特别提示免责事项责任免除: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任何违法、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及其导致的并发症;九、矫形手术或整容手术;十、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

2、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其他:一、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详见本保险条款第八条);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及时履行保险事故通知义务(详见本保险条款第十一条)。基本条款第一条合同的构成“天安人寿团体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与本主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单、有关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中所称的“保险合同”包含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第二条投保范围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全日制正式在职人

3、员及第1页其配偶和出生满六十天的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以成为本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团体,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向本公司投保。团体投保时,其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含百分之七十五)投保,且其在职人员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八人。第三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本主险合同的成立日将在保险单上载明。本主险合同成立并且当本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后,本主险合同生效,本公司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将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对本主险合同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开始。第四条保险金额

4、和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本主险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期满日次日零时止。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本主险合同上载明的下列一项或几项保险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

5、有效客票(单位公务用车除外)搭乘以商业运营为目的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承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本主险合同上载明的下列一项或几项意外身故保保险责任。1、陆路公共交通工具:被保险人自完全进入该陆路公共交通工具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车厢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陆路公共交通工具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水路公共交通工具:被保险人自完全踏上该水路公共交通工具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离开甲板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水路公共交通

6、工具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第2页3、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被保险人自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航空公共交通工具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上述任意一项保险责任时,若被保险人已按本主险合同约定领取了该类公共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该类公共交通工具身故保险金额与已给付的该类公共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的差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

7、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有效客票(单位公务用车除外)搭乘以商业运营为目的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且残疾程度达到本主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该类公共交通工具的身故保险金额乘以附表中对应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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