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

ID:37949810

大小:453.0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19-06-03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_第1页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_第2页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_第3页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_第4页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word格式文档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行为,提高大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督查办法》、省交通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质监局(站)对大、中型水运项目的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其他水运项目监督检查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与造价执法大检查是指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安全监督机构在水运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合同及造价管理、施工安全管

2、理等进行的综合性执法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第四条大检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造价、安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与工程缺陷或隐患。第五条大检查的依据专业整理word格式文档(一)水运建设的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及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等;(二)水运建设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三)项目批复文件、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第二章大检查准备工作第六条 每年年初省、市质监局(站)根据水运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制订年度大检查计划,大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1次。第七条各建设项目根据大检查计划,应组织建设各

3、方分别进行自查,并在大检查前上报下列资料。(一)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及合同段合同造价情况进行自查,自查后填报附件1。(二)监理单位对各单位工程质量、安全及各合同段合同造价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填报附件2。(三)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参照附件4要求对合同段进行评价、排名,填写附件3。第三章大检查内容和方式第八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在建设各方自查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管理等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可结合工程进度确定。第九条大检查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

4、行。专业整理word格式文档第十条大检查一般可分为外业检查组、施工安全组、施工管理组、监理管理组等四个组开展工作,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各组间应作好相互配合工作。外业检查组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情况、试验检测等,由质监、检测等处(科)室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施工安全组(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由安全处(科)室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施工管理组检查内容包括质保资料、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试验资料、工地试验室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等,由质监、造价、检测、安全等处(科)室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监理管理组检查内容包括监理合同管理、监理

5、资料、工地试验室管理等,由资质、造价、检测等处(科)室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第十一条检查频率:航道工程、港口陆域工程外观检查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2处;航道工程、港口陆域工程检测项目(见附件4-2)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2处;航道工程浆砌块石胸墙应进行“破损法”抽查,每合同段抽查不少于1处。专业整理word格式文档港口码头、桥梁、船闸、防波堤、干船坞等结构物工程每座均应进行外观检查,港口码头、桥梁、船闸、防波堤、干船坞等工程检测试验项目(见附件4-2)每合同应抽查不少于2处。各检查组可结合平时监督抽查情况,调整检查频率和检查项目。第十二条大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对

6、工程实体质量、合同造价管理、质量管理行为进行评价,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计分方法见附件4-1至附件4-7。第十三条检查组对各合同段检查情况与自查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见附件4-9。第十四条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小组各成员应同时掌握了解,较大的问题应由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检查组负责人汇报。第十五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总会,由各小组向检查组全面、系统汇报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行政处罚和返工处理必须由检查组集体讨论决定。第十六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检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应对自查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和安全管理行为存在严重违规(含资料

7、虚假)、工程质量和安全存在严重缺陷或较大隐患、自查资料严重失真等情况,应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在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项目的排名中应予以反映;在大检查后对相关单位统一汇总,纳入省厅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第十七条专业整理word格式文档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应召开项目业主、建设指挥部、施工、监理、设计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将检查的主要情况进行大会通报;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发出监督抽查意见书或行政处罚单。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质监局负责解释。2002年3月28日印发的《浙江省水运工程质量与造价执法大检查操作办法》(试行)(浙交监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