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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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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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主要内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4月24日正式下发,共6章59条,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起草过程中紧紧围绕国家药物政策和临床合理用药工作,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四、加大对不合理用药现象的干预力度,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三、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体系建设二、明确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主体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五、明确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2、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抗菌药物的范围)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

3、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第五条(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

4、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非限制级:青霉素苄星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定头孢曲松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红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口服)克林霉素诺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甲硝唑替硝唑复方磺胺甲噁唑呋喃唑酮制霉菌素氟康唑(口服)特比奈芬限制级:头孢硫脒头孢丙烯头孢替安头孢孟多头孢噻肟头孢克肟头孢他啶头孢地尼头孢唑肟头孢泊肟酯头孢哌酮头孢西丁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拉

5、氧头孢阿奇霉素(注射)氯霉素米诺环素莫西沙星氟康唑(注射)伊曲康唑(口服)伏立康唑(口服)特殊使用级:头孢吡肟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氨曲南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伏立康唑(注射)卡泊芬净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院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先填写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由医务处组织经抗菌药物管理组认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

6、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高级职称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并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务处汇报,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紧急情况及节假日先电话报告医务处或分管院长同意方可使用,但仅能使用单日剂量,后再及时补办手续。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至第十三条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的抗菌药物组织管理机构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

7、理工作。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第十三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8、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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