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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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大学教务处文件教字[2013]41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学院:为强化创新能力训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对象申请人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4年项目,申请人以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为主。二、申报条件及要求1、计划项目按照“兴趣激发、自主开展、教师辅导、重在过程”的原则,对优秀项目重点资助。2、立项申报人要求(1

2、)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有浓厚兴趣,富有创新意识;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基本技能;(2)具有投入项目的课余时间保障。3、申请人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申请,也可以组成不超过3人的项目团队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参与一个项目,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正在承担本计划项目的学生以及承担有学校“实验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训练基金”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人,其加权平均分排名应在该专业前40%。4、项目执行时限为1—3年。项目执行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项目负责人本科学习阶段的剩余时间。5、指导教师由我校教师担任,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

3、能够保证对学生进行指导的时间。指导教师在项目实施上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自主设计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报书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乱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否则管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受理。6、对有发明创造、参加过科技创新背景(有成果证明)的学生申请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三、资助额度每个国家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四、立项申报程序1、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规模及学科特点,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学院。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的评选程序、办法和结

4、果书面报教务处备案)。3、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逐项填写《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报学院。4、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跨学科项目由指导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院(系)评审),并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上报教务处。5、教务处将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对候选项目组织公开答辩会;通过的项目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委员会,并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公布,同时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五、申报时间11月4日—12月3日为学院遴选阶段,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评审,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各学院请于2013年12月

5、4日将推荐的国家级候选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该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和学院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六、相关事项1、本计划申报与评审的具体事务由教务处教学科负责,联系电话:3272562;电子邮箱:gxujwc214@163.com。2、各学院在向学校报送评审结果时,除提交推荐项目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本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按推荐优先先后顺序排序),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3、请各学院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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