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锦城补充协议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

ID:38373990

大小:18.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11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_第1页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_第2页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_第3页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_第4页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河锦城补充协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西河锦城”补充协议甲方:龙泉片区民警职工生活基地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下列补充条例:第一条、工程名称:“西河锦城”经济适用房项目;第二条、本补充协议在2011年月日签署的合同协议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协议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三条、建管周期:乙方在为该项目相关分户产权手续办理完毕,甲乙双方办理了项目“移交证书”和本项目全部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第四条、项目管理内容:1、乙方负责对参与本项目的地勘单位、设计单位、

2、造价咨询单位、设备及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管理,并负责谈判签订合同。2、乙方负责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编制、各阶段造价控制(不含结算审计),以上几项甲乙双方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收费并另签订合同。乙方并负责施工协调、竣工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等。3、乙方因该负责的其他事项①乙方负责协调由总包单位在工程施工阶段前期办理有关手续时按总投资的30%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并开具资金证明。②乙方负责办理各种产权证,商品房产权证的变更比例达到约三分之二;甲方全面协助乙方,采取90亩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为商业、住宅用地,解决此商

3、品房产权证的变更问题,另外50亩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不变。③乙方负责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指标使用费20万元/亩的减免。④乙方负责联系银行商业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办理按揭贷款等事项。以上约定四条(3、①②③④)条款若不能完成,每漏办一项则按扣减5%的项目管理费用处罚。若法律法规与以上约定发生抵触的情况下不能处罚。第五条、乙方对该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质量标准:达到设计及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进度目标:按业主要求计划工期;3、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文明施工目标:满足省、市、区及项目业主有关规定要求。第六条、

4、项目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1)由乙方负责管理总承包单位实施该项目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及合同签订;(2)由乙方负责管理总承包单位实施该项目国土局的国土证办领并分割;(3)由乙方负责管理总承包单位实施该项目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办理并分割;(4)由乙方负责管理总承包单位实施该项目联系按揭银行并负责每户购房者的按揭相关手续;(5)由乙方负责管理总承包单位实施该项目经济适用房的全过程成本控制。第七条、设计变更:1、结构如需要变更由设计单位核准,并由乙方负责报业主单位备案。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国家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3、其它变更由乙方向甲方报送并核准后方能实施。第八条、现场经济签证:如现场确需经济签证的工作内容

5、,乙方需7个工作日前向业主上报方案及造价,由总承包单位提出,乙方汇同甲方、监理、设计共同签字确认。若乙方报送甲方7个工作日后不作答复视为同意。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设计规划方案、房屋套型面积、套型图等设计方案需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2、甲方对地勘、设计、施工等合同的实施有监督权。3、按国家相关规定督促乙方配合并优化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第十条、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1、甲、乙双方共同在银行开设共管账户,甲乙双方共同预留印鉴。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该项目的所有款项支付。财务的账目由乙方按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并做好财务成本核算。2、工程预付款、地勘费、设计费等前期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安排,总承包单位进

6、行垫付。第十一条、工程量的清单及造价控制:乙方应承担清单漏项总价款的10%罚款(按国家规定总造价上浮5%,下浮5%的规定执行,超出部分的10%罚款)。第十二条、乙方自行筹集资金6998万元,用于归还省监狱局垫支征用土地用款,到位时间2012年4月31日前。或通过省监狱局协调用于购买培训基地物业充抵。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该项目的所有工程费用进入总成本,实行包干价。其中住宅及物业管理用房相关设施资金由购房住户承担,甲方建设培训基地项目资金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商业铺面、车库由乙方按市场价出售,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业主购买,其利润充抵住宅成本。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建成后由乙方负责按

7、有关规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负责自行采取邀请招标比选方式按国家、省、市招标管理办法进行选择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联合总承包单位。第十七条、签订本协议后两个月内,甲方负责动员住户预付5万元定金。开工时收取30%(充抵5万元定金),主体完成时收取40%,竣工验收时收取20%,交钥匙时收取10%。由甲方负责动员组织,由乙方负责收取存入甲乙双方共管账户。第十八条、未尽事宜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