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国家外汇管理局绵阳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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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 政策培训绵阳2008年7月培 训 要 点政策框架介绍政策主要内容具体上网操作2基本原则:确保贸易项下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目的: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需求和银行业务经营操作便利的同时,防范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异常资金流动干扰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思路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建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海关向核查系统提供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数据,核查系统自动计算企业各类贸易方式出口对应的可收汇额。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向核查系统提供企业预收货款可收

2、汇额数据。企业所有的出口收汇由银行通过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结汇或划转。3政策核心内容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管理。企业申报为货物贸易出口所有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当先进入银行以企业名义开立的待核查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企业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为防止企业套利,待核查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具体操作由银行进行操作。银行进入待核查系统,核查可结汇额。然后使用资金并核注。4企业收汇可结汇额包括企业待核查账户可收汇额出口

3、(关单)可收汇额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特批可收汇额5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确定原理原理一:控制上限,即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5%(一期)或10%(二期)。比例可调:统一和个案。原理二:登记余额和控制上限的“比小”。不登记将没有可用的预收货款。原理三: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后,取得的关单不能用于重复收汇,因此根据注销情况提取扣减额。6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确定机理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的计算分二期第一期:贸易信贷系统与核查系统的联动没有建立前,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企业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5%。外汇局计算后将结果一次性导入核查系统预收货款项下累计结汇和划

4、出金额不得超过可收汇额度7预收货款可收汇额的计算与调整第二期:贸易信贷系统与核查系统的联动机制建立后,贸易信贷系统根据企业历史收汇数据和登记数据生成。前十二个月收汇总额的10%。登记余额和控制上限比小,根据结果提取可收额并传送。8特批可收汇额调整预收货款控制上线比例:如船舶制造及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等。通过系统设置直接反映在“预收货款可收汇额”。调增预收货款特批额度。因市场变化等原因收到单笔大额预收货款,可具体考虑情况核准预收货款特批额度。9预收货款登记的制度设计1.登记才有可收汇额2.可收汇额有控制上限3.事后收汇水单和出口关单可

5、进行交叉核对4.注销数据生成扣减额,防止重复收汇5.特批可收汇额保证特殊行业和个别企业的需求10政策主要内容汇发[2008]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导读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汇发[2008]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与汇发[2008]30号的关系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联动机制11汇发[2008]30号:第一条登记管理内容的定义和界定: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非贸易收汇不登记。两大类: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预收货款:合同约

6、定和实际发生;不区分期限和金额延期付款: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货到付款项下(联系第八条);不区分金额但90天以上12汇发[2008]30号:第二条确定登记管理制度登记方式:直接登陆互联网或前往外汇局柜台登陆(分局必须配备相应设施和人员)网上登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13汇发[2008]30号:第三条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时间:自2008年7月14日起登记步骤: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合同登记对象:1、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收货款条款;2、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合同登记时点:1、合同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

7、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14汇发[2008]30号:第三条提款登记对象:1、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收到预收货款的;2、按合同约定收到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时点:1、合同登记同时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手续(与系统开发有关);2、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15汇发[2008]30号:第三条注销对象:1、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出口的(包括出口后退汇的);2、已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未出口退汇的注销时点:1、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收汇与其出口一致性的核查:超过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出口时间3

8、0天(含)的(与第七条第三款的关系)特殊情况:出口买方信贷的提前收汇;企业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的收汇16汇发[2008]30号:第五条延期付款登记登记时间:自2008年10月1日起登记步骤:延期付款登记;延期付款注销登记对象:1、新签约进口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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