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

ID:39228850

大小:245.00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9-06-28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_第1页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_第2页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_第3页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_第4页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

2、,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练一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C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D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

3、支机构BD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1、内部限制(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合同为有效合

4、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练一练A2、法定限制(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

5、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练一练BD四、解散和清算1、清算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3、财产的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4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张某于2003年3月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2003年5月,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2003年8月15日前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但乙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4年1月乙企业解散。2006年5月1日,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因乙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C、甲公司请求张某

7、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6年1月届满B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合伙人a.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c.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合伙协议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