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研究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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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研究构建和谐社会是党和政府对国家未来发展的科学定位,而在把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后,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逐步消除我国现阶段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之处,而消除社会中的不和谐之处的工作又需要制度和体制的支持和保证。因此,建立一整套与构建和谐社会有关并保障和谐社会实现的制度和体制,就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的重中之中。而在这些制度中,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我国的弱势群体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而社会性的弱势群体是当今社会变革中新

2、出现的特殊群体,对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法律保护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成,因此,不断完善立法和司法体系,加强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方面的研究意义重大。社会性弱势性群体法律保护的现状及问题社会性弱势群体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其具有下列特征:在经济方面属于低收入阶层;在政治方面表现为政治影响力低;在文化教育方面表现为接受教育的低机率。笔者认为当今社会的社会性弱势群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类:下岗工人、失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城市的贫困者;贫困的农民。当前,社会性弱势性群体在法律保护方面还存

3、在下列急需解决的问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滞后性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救济制度的彻底改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线,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是,在下岗职工数量不断增大和其生活日益贫困的情况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着很大的滞后性,从而使大批城市贫困居民没有最低的生活保障,形成了日益庞大的弱势群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社会保障参加的人数少,保障面狭小。其二;社会保障的资金筹集困难,资金缺口增大。

4、——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工作者的保障法制不健全1、我国的劳动法目前没有覆盖到进城务工的农民我国的《劳动法》本身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它主要保护对象是已经找到工作的职工,而那些因为受到歧视没有找到工作的农民工很难通过《劳动法》得到法律救济,由于法律的缺乏,政策便起主导作用,用政策来填补法律缺乏是可以的,但这只能是短期行为和无奈之举,于是现行涉及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只是颁布规章,立法层次较低,其法律权威性和稳定性无法保证。2、进城务工的农民享受不到城镇职工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城务工的农村工作者享受不

5、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针对农村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在农村中实行的各种救济和保障制度,又由于农民工长期处在城镇中务工,实际上也无法享受到这部分保障。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进城务工的农村工作者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处于“真空地带”。——城市边缘弱势群体尚无立法保护1982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了《收容遣送办法》,但在该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特别是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之后,国务院决定废止该办法,并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

6、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虽然救助办法更加人性化,把强制收容变成自愿救助、将有偿收容变成无偿救助、将封闭管理变为开放管理,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城市边缘群体的生存问题,反而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甚至给一些懒汉有可乘之机。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的建议——建立弱势群体的立法法律保护体系1.建立保障性的法律制度保护(1)进一步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在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是在城市实施,而在农村目前还处在以家庭保障为主的低层次保障阶段。为了从根本上缓解贫困,应确立覆盖城乡的弱势群体的最低生

7、活保障制度。在城市,应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要将城镇的弱势群体重新界定,注意新出现的弱势群体,比如上文提到的下岗工人、失业者、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流动儿童、高校毕业待业生等等。同时,加强现有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更多的关注人文关怀的因素。在农村,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以互助合作为基础的乡村医疗保障体系、乡村养老保险制度等。(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主要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3)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8、完善城镇和农村的救助体系,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救助体系,首先从立法上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法,合理的界定救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对各个不同救助群体制定不同的救助方法,与社会保障制度相结合,形成救、帮、扶的一整套救助体系。其次,创建和发展公益性基金等社会性慈善团体。应当进一部解放对民间团体的保守观念,从立法上支持和促进社会慈善团体的活动,使其成为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再次,应改变既有制度中的一些较为落后的制度设计,如提高企业用于慈善事业税前扣除的比例等制度来促进社会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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