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不设董事会)

章程(不设董事会)

ID:39700943

大小:40.9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09

章程(不设董事会)_第1页
章程(不设董事会)_第2页
章程(不设董事会)_第3页
章程(不设董事会)_第4页
章程(不设董事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章程(不设董事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眉山市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章程(本章程于2005年12月1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三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具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

2、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名称为:眉山市启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为:眉山市东坡镇世代广场九楼第八条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为主。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第十条公司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

3、本在验资之前,由股东缴清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中,实物资产出资8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货币资产出资1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第十二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住所一览表(单位:万元):第十三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为股东已交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书面证明。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请注销,经公司执行董事同意后予以补发。第三章股东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

4、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五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利。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比例身份证号1徐启贵实物、货币800万元40%5111225612139032严士桦实物、货币800万元40%511122196307038333孟春容实物、货币400万元20%5111225901299024合计实物、货币2000万元100%。五、优先购买

5、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第十六条股东的义务:一、一次性定额认缴所认缴的出资;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十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八条公司的股权不

6、能由一名股东持有,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条件。第十九条凡是持有本公司股权者即为公司股东。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务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以及设立子公司事项作出

7、决议。五、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向股东以外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第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三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子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的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8、的股东通过。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其成员的表决程序自定。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1名,由股东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经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为徐启贵。执行董事任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权利: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