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

ID:40171434

大小:32.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24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_第1页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_第2页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_第3页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_第4页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交财发〔2004〕285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交财发〔2004〕285号2004年6月11日交通部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建设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和交通部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建设资金)是指用于纳入中央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县际及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或改造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拨款、交通规费、银行贷款等各种来源的资金。  第三条 建设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交通

2、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开支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上级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含项目业主,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第二章 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7  第六条 建设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方式。交通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各省(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3、,建设单位负责按规定使用建设资金,采取“一级管一级”的分级负责、分级监督管理方式。  第七条 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管理单位要做到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项拨付;建设单位要做到专户存储、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 管理、使用建设资金的单位,应设置财会部门,由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管理建设资金。  第九条 建设资金的一切收付,必须通过财会部门进行。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资金前,应根据本办法和国家、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设资金使用监

4、督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和年度预算,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对各类资金的到位规定及时划拨建设资金。  第十二条 管理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划拨建设资金:  (一)计划外工程;  (二)超过批复工程概预算;  (三)擅自改变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有重大缺陷未达到整改要求的。7  第十三条 对于使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建设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一)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由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村公路建设款,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5、  (二)国债资金按照国家关于国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农民的征地拆迁费。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支付建设资金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工程、计划等业务部门应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对结算凭证(发票、收据、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其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同意后再交给业务部门审核。  (二)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协议,对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支付的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

6、和金额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三)根据业务和财务部门的同意支付审核意见,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核无误后签署同意支付意见。  (四)财务部门根据单位领导或其授权人的同意支付签批意见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领导不得签批同意、财务部门不得办理付款: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7  (二)计划外工程;  (三)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和建设标准的;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的;  

7、(六)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七)原始凭证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按合同价的一定比例预留质保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合同支付剩余质保金。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支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造价。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第三章 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对建设资金使用

8、情况的监督,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通乡通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财务公开,由建设单位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建设资金管理制度;7  (二)审核、汇编、审批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支出计划、预算和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及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