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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31
《第4章 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法学》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行为本章导语: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经济法的主体理论和行为理论是经济法的规范论中的一部分,与经济法本体论、价值论密切相关,是对本体论、价值论在制度层面的理论化和具体化;同时,经济法的规范论又会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从而与后面的经济法运行论一章也存在紧密的关联。本章考核要求:深入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方面的“二元结构”,掌握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及其基本含义。本章教学重难点:主体理论:经济法主体的界定;经济法主体的分类;经济法上的主体组合;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经济法主体的能力。行为理论:研究行为理论的价值;经济
2、法主体行为的属性;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别;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经济法的主体主要内容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二、经济法主体的类型三、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一、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概念: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力和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和个体。(一)宏观调控机构1、宏观调控机构主要是国家机构2、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统一性3、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权威性4、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专业性5、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民主性6、宏观调控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二、经济法主体的类型(二)市场规制机构1、市场规制机构主要是国家机构2、市场
3、规制机构是一个专业机构3、市场规制机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4、市场规制机构不尽是行政机关二、经济法主体的类型三、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作用的领域不同针对的对象不同职责和手段(工具)不同内部具有差异性第二节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主要内容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一)宏观调控行为1、宏观调控行为以市场经济的存在为前提2、宏观调控行为是宏观领域的调控行为3、宏观调控行为是有限调控行为4、宏观调控行为需要发扬民主5、宏观调控行为主要是法律调控行为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宏观领域不是私人领域,而是公共领域宏观领域是私人力量
4、所不及的领域宏观领域是市场机制力所不及的领域宏观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影响国泰民安的领域(二)市场规制行为1、市场规制行为以市场特别是市场竞争为规制对象2、市场规制行为是国家干预行为3、市场规制行为追求社会公共利益4、市场规制行为主要是一种否定行为5、市场规制行为是一种综合行为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具有的属性1、无论是宏观调控行为还是市场规制行为都是国家干预行为;2、无论是宏观调控行为还是市场规制行为都是法定行为;3、无论是宏观调控行为还是市场规制行为都是公共行为、公职行为、公权行为。三、经济法主体行
5、为的评价1、经济评价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具体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关系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要有效地调整其对象,就必须合乎经济规律、市场规律,无论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行为都要立足市场、着眼市场、利用市场、经由市场和服务市场。2、政治评价无论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行为都是国家干预行为,是国家公权力的贯彻和实施,具有政治性质。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行为是否得当具有重大的政治影响,因此,对它们的评价不能只算“经济账”,还必须“讲政治”,进行政治评价。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3、社会评价社会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服务于社会,法律应接受社会评价。
6、经济法亦然。无论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行为都关系国计民生、影响国泰民安,关系影响到整个社会,是重大的社会行为,理应接受社会评价。4、法律评价无论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划行为,是否合法是其最重要的评价标准。相比较而言,法律评价更加规范、更好操作,也更为客观,所以经济评价、政治评价、社会评价都应归为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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