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配套制度

三资配套制度

ID:40584487

大小:3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8-04

三资配套制度_第1页
三资配套制度_第2页
三资配套制度_第3页
三资配套制度_第4页
三资配套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三资配套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北极镇村集体“三资代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北极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责任追究对象:(一)镇党政领导;(二)镇“三资代理”领导小组人员;(三)包村领导;(四)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六)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级财会人员。(七)镇涉农各站、办、所及人员

2、。第三条责任追究原则:(一)实事求实,客观公正;(二)严肃执行纪律,违规必究;(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四条责任追究方式:(一)告诫: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二)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三)纪律处分: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及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四)追缴违纪资金,承担赔偿责任;(五)依法罢免职务;(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第五条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按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对非党员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政府监督实施。第六条凡因工作失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一)村级“三资”管理引发群众集体恶性上访事件的;(二)村干部及财会人员因村级“三资”问题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村级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未实施到位,造成村集体资产受损或直接责任人受到处罚的;(四)其他村级“三资”管理引发重大违纪违法事件的。第七条凡因工作失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包村领导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

4、,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一)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白条抵库收入不入账,违反规定发放资金、实物等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二)出纳库存现金超限额的;(三)违规开立银行账户的;(四)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五)村级报账不及时的;(六)村级财务引发群众集体恶性上访事件的;(七)村干部及财会人员因村级财务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其他村级“三资”管理发生违纪违法事件的。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镇“三资代理”委托代理机构负责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一)“三资”

5、代理机构制度不健全的;(二)代理会计记账不及时的;(三)代理会计不向村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细的:(四)其他违反村级“三资”委托代理制规定的。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镇代理会计、村助理会计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未按照规定审核原始票据的;(三)未按照规定登记会计账簿的;(四)未按照规定运用会计科目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的;(六)拒绝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的;(七)不按规定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的;(八

6、)违反会计电算化工作制度规定,造成计算机病毒严重感染或软、硬件被破坏不能恢复的;(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尚未构成犯罪的;(十)泄露财务秘密尚未构成犯罪的;(十一)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会计报表尚未构成犯罪的;(十二)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行为的。第十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村助理会计违反镇“三资代理”制度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罢免其职务,构成违纪的予以纪律处分。(一)不执行镇“三资代理”委托代理制度的;(二)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7、开支的;(三)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的;(四)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的;(五)财务人员离任不办理交接手续的;(六)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的;(七)票据遗失或损毁的;(八)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入账的;(九)未按规定保管经济合同的;(十)村级投资,基建工程项目,集体资产、资源拍卖、转让、发包及租赁项目未经民主决策先行实施或未经招投标管理的;(十一)不接受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计,不执行审计意见的;(十二)其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行为的。第十一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成员、村财务人员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8、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告诫,并追缴违纪资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依法罢免其职务,并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二)擅自出借资金或者提供经济担保的;(三)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白条抵库、收入不入账,违反规定发放资金、实物等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四)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的;(五)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资源的;(六)擅自决定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