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论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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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十空性论龙树菩萨造崔忠镇原译索达吉堪布讲释杨景波整理本论分三:甲一、初义;甲二、论义;甲三、末义。甲一分二:乙一、论名;乙二、译礼。乙一、(论名):七十空性论此论的梵文名读为:“辛列达沙打嘎里嘎”,“辛列达”是空性,“沙打”是七十,“嘎里嘎”意为颂。“七十”为定数,是全论偈颂的数目。“空性”是全文的内容,格鲁派释此为“实有的空性”,而宁玛派则按中观应成派的观点,认许是指“离四边八戏的的空性”。“论”字在梵文、藏文中均无,是汉译者所加。此论是从《中观根本颂智慧论》(简称《中论》)第七品《观三相品》中的“如幻亦如梦,如乾达

2、婆城,所说生住灭,其相亦如是”一颂中分出来的,亦如《回诤论》是从《中论》第一品“观因缘品”中的“如诸法自性,不在于缘中,以无自性故,他性亦复无”颂中分出来的一样。所以,《七十空性论》和《回诤论》是《中论》第七品和第一品的余义,《中论》是它们的根本故,成为根本中观,亦是名为《中观根本颂智慧论》的原因。中论第七品中破斥了“生住灭”有自性,若有人问:“若破生住灭三有自性,那经说‘生住灭’,则不应理。”为答彼问,龙树菩萨造了此论。乙二、(译礼):敬礼文殊师利童子此为译者由梵译藏时的顶礼句。藏王赤热巴巾曾制:凡译经藏,前应加“顶礼

3、一切诸佛菩萨”,译律藏前应加“顶礼一切智智”,译论藏前应加“顶礼文殊师利菩萨”。此属论藏,故有此顶礼句。再者,论初顶礼亦有消除译论中的违缘,使翻译能圆满及顶礼自本尊的意义。甲二、(论义)分二:乙一、略说;乙二、广说。乙一、(略说):生住灭有无,以及劣等胜,佛依世间说,非是依真实。生、住、灭、有、无、劣、等、胜八个问题,是佛按照世间未观察的名言法而说的,这些都不是按照中观真实的道理(即“胜义量”)观察后所得到的法,也就是说,这些并非是在胜义真实中存在的。经云:“世间如何承认,我亦如何承认。”生、住、灭的法相,小乘承认是实有

4、。而大乘宗总则认为生、住、灭是观待假立法,在名言中以如梦如幻的形式而存在,真实胜义中是没有的。生:是指某一物体在其因缘具足时,从无到有显现出来。住:是说某物体正存在,即已生未灭的一段时间。灭:是讲某物体因缘分散,不复存在,如第一刹那存在的法,第二刹那消失。有:指一切如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有事之法。无:指所有如石女儿、兔角、龟毛等无事(即无有)之法。劣:指一切如烦恼、罪业等低劣法。等:指平等无记法,亦非福德亦非罪业,如吃饭、走路等。胜:即是一切有漏、无漏所摄的善法和功德,如布施、持戒及佛的智慧、功德等。无我无非我,非故无

5、可说,一切所说法,性空如涅盘。用五蕴和我是一体或是异体的方法来观察,于五蕴内外无有我可得,并且在名言中假立之我也不许有,蕴我以外的实有之我也没有。月称菩萨在《七十空性论讲义》中云:“我有补特迦罗、人、士夫、持命者等十二种不同名称,采用七相推理的方法观察时,我不存在,我所执也不存在。”我、我所,我、非我、法我、人我等都不是我故,我与五蕴的关系是无可言说,一切能说、所说之法在本性上是空性平等涅盘的。乙二、(广说)分三:丙一、破生住灭自性成立;丙二、破诸蕴自性成立;丙三、唯证缘起能得三解脱。丙一分二:丁一、真实;丁二、辩驳。丁

6、一分五:戊一、观察因而说无自性;戊二、观察果之有无而破因自性成立;戊三、观察果而破因自性成立;戊四、观察因力而破因自性成立;戊五、自性成缘起非教义。10戊一、(观察因而说无自性):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一切法的自性,在起直接作用的因和起辅助作用的缘中观察,种子、地、水、火、风等因缘聚合总体中,不可能有所性法的自性产生,这些因缘分开,各别之中也无有所生法的自性存在。既然总、各别都无生,那因缘而起的一切法都可成立是空性。以上是从实有自相方面而破的,名言中四大等因缘集聚,假立之生不需破。但只要许自性生

7、,即有过失,如果所生之果有自性,它的因缘必定应许有自相,若因缘各有自相,则不可产生一个有自性的果;再则,若各别之因无有果法之自性,即使有一百个这样各别之因集聚时,亦不可生果,例如百人分开时无火柴,那百人聚合时也不应有火柴之理相同。此颂也可译为:“何故一切法,自性之因缘,聚合或各别,无故即是空。”为何这些因缘不能产生果?因为一切法自性的因缘,不论是聚合或各别中,都是没有的缘故,所以一切因缘所组成的法的自性都是空性。戊二、(观察果之有无而破因自性成立):有故有不生,无故无不生,违故非有无,生无住灭无。有的物体已有的缘故,不需

8、生,若生,即有自生的过失。无的物体是无有的缘故,也不可生,无的物体是无体之法如兔角,无之过程未舍离就不会变为有,也就是说必须先要消失无有,才能变为有,但这不可能,比如石女儿本是没有的东西,不管因缘如何聚合都不可能使其产生,若无能生果,就有无因生的过失。有和无是相违故,所以果也不是有无合在一起而产生的。除了有、无和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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