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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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须知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三、首次登录密码更改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五、信息查询六、操作注意事项七、单位用户管理八、系统支持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发了网上申报系统,特制定本使用须知。一、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的资格条件(一)凡是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参保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1.具备登录互联网条件并具有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单位数字证书(USBKey)的参保单位。2.具备计算

2、机安全与防病毒措施的参保单位。3.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周期为“按月”的参保单位。4.参保单位在四险(四险指养老、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下同)系统和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缴费地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必须一致。5.参保单位不存在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可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1.未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全部险种。2.存在欠费。3.参保方式为二级公司。二、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一)参保单位必须仔细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以

3、下简称《承诺书》),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数字证书,于每月5—22日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开户手续。(二)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赋予参保单位用户名(用户名为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并由申请单位自行设定网上申报系统初始密码,社保经办机构开通其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权限。(三)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表》上注明未通过原因,返还申

4、请的参保单位。三、首次登录密码更改参保单位初次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必须更改密码,以后可随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更改密码。特别提示:※没有单位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前须到证书受理单位设置的受理点申请单位数字证书。※如果单位已具有单位数字证书,可使用该证书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参保单位同一日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时,如连续录错登录密码十次,系统自动锁定账户至次日6时。四、网上申报业务办理(一)职工新参统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

5、的增加原因。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2.参保单位于申报次日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参保手续。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

6、《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含行业)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须留存《北京市社

7、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备查。特别提示:※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二)参保人员的增加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四险增加原因:险种登记、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刑满释放/劳教期满、非带薪上学恢复、复员恢

8、复缴费、转业恢复缴费、失业转就业、个人缴费恢复缴费、其他原因恢复缴费;医疗增加原因:失业转就业、外区调入、本区调入、其它。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3.办理医疗增加业务的,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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