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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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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营改增”以后,缴纳广告业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那么“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在会计和税务方面如何处理? 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2、,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会计处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 某广告公司2013年8月收到客户广告发布费10.3万元(含税),款已收到;支付给媒体方广告费6万元,并取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款已支付。 (1)收到广告发布费时: 借:银行存款103000
3、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服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000。 (2)支付媒体方广告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3)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算及会计分录(略)。 (4)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 应缴费额为(103000——60000)×3%=129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290 贷: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1290。 (5)上交文化事业建设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1290 贷:银
4、行存款1290。 (二)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某广告公司2013年8月收到客户广告发布费106万元(含税),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已收到;支付给媒体方广告费63.6万元(含税),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已支付。 (1)收到广告发布费时: 借:银行存款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服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2)支付媒体方广告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00
5、0 贷:银行存款636000。 (3)计算增值税时: 应交增值税为60000——36000=24000(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时: 应交教育费附加为24000×3%=72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68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720。 (4)计算文化事业建设费时: 应缴费额为(106——63.6)×3%=1.272(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720 贷:应交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6、12720。 (5)上交税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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