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总论序言)

经济法(总论序言)

ID:42317632

大小:778.56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9-09-12

经济法(总论序言)_第1页
经济法(总论序言)_第2页
经济法(总论序言)_第3页
经济法(总论序言)_第4页
经济法(总论序言)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法(总论序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经济法主讲教师张璐13765132171课程学习基本要求工程管理专业是新兴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交叉复合性学科。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方向、高级物业经营与管理专业方向)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技术等四个知识领域构建综合性专业知识结构。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学主要内容经济法导论1企业法律制度2公司

2、法律制度3合同法律制度4市场规制法律制度5热身思考题张三有四头牛,张三与李四签定了买卖四头牛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五头牛的总价款为一万元,李四向张三支付3000元的定金就可将五头牛牵回同时约定李四在付清中款之前,张三保留五头牛的所有权。问:1、牛1在李四的牛栏里被雷击死,谁来负责?为什么?2、牛2逃出李四的牛栏,毁坏了王五的小麦,谁来负责?为什么?3、牛3意外怀孕生小牛一头,归谁?为什么?4、李四将牛4卖给刘六所签定的买卖合同有效吗?为什么?《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3、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63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工程项目管理中法律问题施工过程中分包商以工程局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以工程局的名义作出其他行为被认定为表见代理,对工程局产生的影响?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局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我方有关项目负责人员单方面对分包合同的价款等其他内容作出承诺,在发生纠纷时分包方要

4、求按照承诺内容支付相应价款?商品房认购合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思考甲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内部认购协议,约定甲认购A公寓24楼D室房屋,支付定金5万元;若乙将甲认购房屋售与他人,则双倍返还定金。后甲得知乙将房屋另售他人,故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乙辩称其收取甲5万元定金是事实,但双方是因对认购协议的楼层理解有分歧,导致未能签订预售合同。乙称为避免14、24等不吉利数字,在楼层中并未设14、24楼的编号,因此认购协议中的24楼D室不是甲所指的物理楼层24楼,而是物理楼层22楼,室号2204。认购书上的24楼并不存在,属重大误解,为

5、可撤销民事行为。如甲不愿购买2204室,乙愿返还定金5万元,但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认购合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比较案例A与B(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认购协议,购买由该公司正在开发的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但交了20万元的首付款后,B一直未主动通知A交付房屋及换签合同。A只好主动找到B询问,B的工作人员告诉A,其购买房屋已经售出,所以无法向A交房。为此,A将B诉至法院,要求退回首付款及利息,同时要求赔付“房价上涨损失”10万元。法院最终以B“恶意违约”为由,判决其返还A首付款及相应利息,同时判令赔偿A每平方米1000元

6、的“房价上涨损失”。比较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一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     某甲因公需要出国一年,为了方便房屋的维护,某甲在2004年2月18日将房屋钥匙交给A公司下属的物业处保管。3月份以后,该市的楼价大幅上涨,商品房供不应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开房门让购房者求.3月5日,A公司售楼人员某乙从物业处取走了某甲房屋钥匙,打

7、开房门让购房者参观选购.该房屋被某丙看中,某乙以A公司名义与某丙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于3月30日办理了交房付款手续,并于次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某甲于2005年5月回国后发现本属于自己的房屋已被他人居住,十分气愤,手持购房合同要求某丙腾退房屋,遭到某丙拒绝.某甲找到A公司交涉,A公司负责人表示“一房二卖”的确是自己的工作人员所为,向某甲道歉并表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某甲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但拒绝某甲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思考2003年,A与B(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A向B购买Q小区商品

8、房一套。双方对业主子女入学就读事并无约定。但B在“Q小区”的报刊广告中,载有“Q小区业主子女享受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内容,在售楼资料中,同样载有上述内容。C是由D集团公司(系原告的股东之一)开办的一所学校。在相关的审批备查登记表中,明确记载“Q小区内学生按照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收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