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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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码10726|学号F2015026|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蔡与完善方案作者姓名钱真玉明指导教师付专业名称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类别法律硕士2018年26月曰 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宄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作品。对本文的研宄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己在文中标明。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V04年彳月,曰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本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关于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及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査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注保密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于本授权书作者签名导师签名:签字日期:yd年彳月0日签字日期:P月日(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摘要:减刑、假释作为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具有教育、矫正罪犯,、促进罪犯在新生后重返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然而在减刑假释实践、运行中,因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执行机关的提请权人民法院的审理裁定权、及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始终受到着制约,不利于减刑假释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限制了刑罚执行目的的实现,也不断引发社会公众对减刑、假释制度能否做到公平、公正的强烈质疑。本文尝试对减刑、假释制度的理论概述和价值意义作以探析,并结合我国A减刑、假释制度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以及对监狱减刑、假释的调研情况,、假释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减刑,并思考对应的完善方案。第一部分对减刑、假释的概念、本质进行梳理,提出减刑、假释作为刑罚、执行制度存在的重要意义,即通过激励改造达到教育矫正罪犯的目的,并且具有促进罪犯在新生后重返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作用。二、第部分分别罗列了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在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着重、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程序及检察机关监督程序叙述了执行机关提请程序,为下文的继续展开作铺垫。第三部分通过对A监狱减刑、假释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后,提出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在实体规定、程序规定及制度执行方面需要完善的地方。分别“”是确有悔改表现的标准过于笼统、减刑假释失效和撤销的情形规定不全面、减刑假释提请权掌握在监狱基层押犯单位、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检察机关的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形同虚设、减刑假释案件裁定送达即生“”、效的缺陷是否确有履行能力难以认定、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缺乏对抗性。第四部分是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方案细化减刑假释的一实体条件、增加撤销减刑假释的情形、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筛选后统提请、健全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建议提请减刑假释的种类、修改“”减刑假释裁定送达即生效的规定、切实解决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认定难的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出席法庭的作用。关键词:减刑;假释;刑罚;监狱 InvestigationandimprovementofcommutationandparolesysteminChinaAbstract:sentencereductionandarole,asaenaltysystemtostimulatetheppreformofcriminalshastheroleofeducationcorrectionofcriminalstheromotion,,,pofterenterationofcrmnalsafterthenewearandthereventionanhigiiydreduction,pofcrmeoweverintheracticeofcommutationandaroeracticeecauseofti.Hlbhe,ppp,defectsinthesystem,theexecutiveauthority,therulingpowerofthepeopledcourtandthesuervisionoweroftherocuratorialoranshavealwasbeenrestrictedpppgy,whichisnotconducivetothefoiluseofthevalueofthecommutationandarolep,whichlimitstherealizationofthepurposeofthepenaltyenforcementandhas,constantlytriggeredthesociety.Thepublicstronglydoubtswhetherfairnessandustecanachevedncommutationorarolessteicbeiim.jpyThispapertriestoanalyzethetheoreticaloutlineandvaluemeaningofthesystemofcommutationandparoleandcombinestherovisionsoftheentitand,pyprocedureofthesystemofcommutationandparoleinourcountr,andtheyttofttonandAtinvesigaionthecommuaiaroleinrisonandanalzesheroblemsinpp,yptheracticeofthesstemofcommutationandparoleandthinksaboutthepy,correspondingerfectlan.ppThefirstartcombstheconcetandessenceofcommutationandaroleandppp,utsforwardtheimortanceofcommutationandaroleastheexecutionsstemofpppyenaltthatistoachievetheuroseofeducationandcorrectionofcriminalspy,,ppthrouhencouraementandreformandtoromotethereinterationreventionandgg,pg,preductionofcrimeaftertherebirthofthecriminal.ThesecondartliststherovisionsonthesubstantiveandroceduralasectsofppppthesstemofcommutationandaroleinChinaandfocusesontheroceduresfortheyp,p'imlementationoftheexecutiveoranstheroceedinsoftheeolescourtsandpg,pgpptheroceduresforthesuervisionoftherocuratorialoransandtoavethewaforpppg,pythecontinuationofthefollowin.gThethirdpart,throughtheinvestigationandanalysisoftheoperationoftheArisonandaroleutsforwardtheacewherethesstemofcommutationandpp,pplyparoleinourcountryneedstobeperfectedintheaspectsofsubstantiveprovisions,"proceduralregulationsandsystemimplementation.Thestandardoftruerepentance "performanceistoogeneral,thecaseofthefailureandrevocationoftheparoleandtherevocationofthesentenceisnotcomprehensive.Thelegalbasisfortherihtofgsubtractaroleismasteredatthebaseoftherisonatthebaseoftherisonandtheppp,legalbasisforthesnchronoussupervisionofthecaseofcommutationandparoleisyandtoosaloftherocuraooranisothinsuficientherptrialgrosedtoe,pppphotheticalandarolecase.Itisdificulttodeterminewhetherarulinisefectiveyppg"ornot,andwhetheritiscompetenttoperform'Thefourthartaiminattheaboveroblemsutsforwardthecorresondin,pgp,ppgerfectlan:refinethesubstantiveconditionsofthecommutationandaroleppp,increasethesituationofrevocationandarolemakeaunifiedreuesterfectthep,,qpsynchronoussuervisionmechanismoftherocuratorialorganafterscreeningtheppprisonpenaltyexecutivedepartment,andmakeclearthekindandrepairofthecommutationparole.Onthebasisoftheprovisionsoftheadjudicationoftheadudicationofcriminalaroletheroblemofwhetheritisdifficulttoidentifthejp,py""abtofulfilltherocuratorialoranshouldivefulllatotroleoftheilityandpggpyhecourt.Keywords:commutation;parole;punishment;prison. 目录弓1I胃一2、减刑、假释制度的理论概述―2()减刑的概念和本质(二)假释的概念和本质3三)减刑、假释制度的价值分析4(1.通过激励罪犯改造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42.通过发挥刑罚变更的功能促进罪犯在新生后重返社会43.通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5二、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6一()减刑、假释的实体规定6(二)减刑7、假释的程序规定1.执行机关提请程序72.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程序73.检察机关监督程序8三8、减刑、假释制度的实践困境一()对A监狱减刑、假释实施情况的调研分析8(二)减刑10、假释制度在实体规定上的存在问题“”1.确有悔改表现的标准过于笼统1〇21.减刑、假释失效和撤销的情形规定不全面2(三)减刑13、假释制度在程序规定上的存在问题1.减刑、假释提请权掌握在监狱基层押犯单位132.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143.检察机关的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形同虚设154.减刑、假释案件裁定送达即生效的缺陷16(、17四)减刑假释制度在执行方面的存在问题“”11.是否确有履行能力难以认定72.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缺乏对抗性19四、假释制度的完善方案19、减刑―、20()完善减刑假释制度的实体规定120.细化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2.增加撤销减刑、假释的情形20 (二)健全减刑、假释制度的程序规定21一1.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筛选后统提请212.健全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机制213.明确检察机关建议提请减刑、假释的种类224.修改减刑、假释裁定送达即生效的规定22(三)严格执行减刑23、假释相关法律规定“”1.切实解决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认定难的问题232.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出席法庭的作用23^25参考文献26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28mi29.lf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引言笔者在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狱检察室工作八年,主要职责是对A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受市检察院指定派员出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庭,并对减刑、假释裁定进行监督。在这八年中,关于减刑、假释实体条件的规定从1997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1997年司法解释),到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2012年司法解释),再到2017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2017年司法解释)关于减刑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假释的提请程序和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程序的规定也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节点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同步监督,检察监督模式也以办”“”事办案,最高检先后出台、修订了相关规定模式转变为模式,以规范和指导减刑、假释案件监督工作。从这些转变中深刻体会到国家法治的进步和减、刑、假释制度的运行越来越规范,减刑假释案件也越来越公开、公平、公正。,通过静下心来认真分析但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许多困难和不解,发现减刑、假释提请、监督、审理及裁定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希望通过对现行的减刑、假释制度进行研宄,结合调研情况,分析其中的制度缺陷,提出完善减刑、假释制度的设想。1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一、减刑、假释制度的理论概述_()减刑的概念和本质在学术界,减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减刑包括死缓罪犯的减@刑、附加刑的减刑、特赦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而、、狭义的减刑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一笔者更同意狭义的减刑概念,这《刑法》78概念来源于第条,即减刑的一适用对象包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罪犯。第,《刑法》一第50条虽然有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规定,但这只是种附加条件不执行死刑的制度,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有期徒刑这是对死缓罪犯按期执行的程序,不501符合减刑的实质条件;其次,在法律用词方面,《刑法》第条第款规定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第2款是关于限制减刑的规定,即那几类死缓“”罪犯减为无期或有期徒刑之后限制其减刑的制度,用词的不同代表“”“”立法者并未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列入减刑制度;再者,20122017、最高人民法院年和年的司法解释中,只规定了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罪犯的减刑制度,以及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后的减刑制度。综上所述,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是附加条件的,而死缓罪犯在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后的减刑不执行死刑的特殊制度,实际上属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减刑制度。第二,《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罚金的减、免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酌减,罚金的减、免是因为有特殊的情况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不是对罪犯改造效果的评判;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酌减是随着主刑的减少而减少,作为附加刑的减少没有独立的意义,均不符合减刑的实质条件。第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由国家主席签署的特赦令,是国家因特殊的原因对某些特定的犯罪免除刑罚的措施,也不属于减刑制度。减刑的本质是根据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表现减少其刑期总量,而不是改“”一。变其原判刑罚,是种国家司法奖励制度学术界对减刑本质有宣告刑说。①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04页2007。②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年版,第465页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宣告”和执行刑说,刑说认为,减刑改变了原判决,是对原宣告刑的减“”少;执行刑说认为,减刑的实质是对刑罚的变通执行方式,而非对原判的°“”为减改变。我更赞同执行刑说,因刑是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对原判刑罚进行“”一20的种调整,而且这种调整是可以失效的,1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规定了两种减刑失效的情形:分别是减刑后再审改判的、因漏罪而数罪并罚的。还规定了罪犯减刑后,在服刑期间因故意犯罪又进行数罪并罚时,。在计算刑期起止时将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己经执行的刑期换句话说,罪犯减刑、后,未出现再审改判因漏罪或服刑期间因故意犯罪而数罪并罚情形的,减去。的刑期应当计入己经执行的刑期,这就不是对原判刑罚的改变(二)假释的概念和本质一假释作为种刑罚执行的方法,是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一子在执行定刑期后,接,,因其认真遵守监规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一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种刑罚制度。这个概念契合了1997年《刑法》关于假释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八)》将是否符合假释标准“”“”一的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修改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显示了宽严相之,“”一一的方面,济刑事政策中宽,因为般违法也会危害社会这样减少了适用。假释时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提高假释的适用率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假释的本质是对服刑期间表现良好一、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的奖励,是种激励罪犯改造的国家司法奖励一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制度。理由有三点:是2011条就规定,减刑、一假释是种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机制。二是《刑法》明确禁止累犯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重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假释,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都可以假释,对性质恶劣的罪犯就禁止“运用假释的奖励制度。三是《刑法》第81条第1款明确了符合以上情况的,可”“”以假释,而不是应当假释,是否假释需要经过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审理和裁定这些程序,而提请、监督与裁定机关除了评判罪犯“”“”。是否假释条件,还要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关于刑罚的目的学术界“也有很多理论,笔者认为现行监狱法的立法目的更符合现阶段我国刑罚的目”的,即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所以为了实现刑一种激励罚的目的,假释只是作为、促进罪犯积极改造的刑罚制度。随着法治-①高铭暄、赵秉志:《刑罚总论比较研宄》2008年版,第51952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②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335页3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的进步、罪犯权利不断受到重视,现在学术界更多的提倡假释权利说。这种观一点认为,假释是罪犯的种权利,即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符合相关条件,就国家经过一定程序予以审查后,确认属实,就应予以有权要求国家予以假释;?假释。这种观点从维护罪犯的权利的角度上说值得肯定,但不能偏离我国现阶段刑罚的目的。(三)减刑、假释制度的价值分析1.通过激励罪犯改造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我国设立了减刑、假释制度,通过预先设立了减刑、假释的标准,使罪犯明白在服刑期间应当怎样改造才能够减刑、假释,来激励罪犯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积极改造、争取立功和重大立功,以此达到教育、矫正罪犯的目的。“”1979年《刑法》就将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1997年《刑法》对减刑的实质要求补充了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一规定,与评判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起成为减刑的主要条件。1991年、1997“”年和2012年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都对确有悔改表现进行了明“”确。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司法解释指出,确有悔改表现应当具有认罪、守规、学习、劳动等四个方面,还需要考虑犯罪性质、危害程度、宣判、刑罚、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情况服刑期间的表现等具体情况,在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以上这些规定都强调了悔改、悔罪、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以此来鼓励罪犯积极改造,达到教育、矫正罪犯的目的。“”1979年《刑法》确有悔改表现假释的实质条件从,不致再危害社会到“1997年《刑法修正案(八)》的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样要求罪犯达到认罪、守规、积极劳动和学习。此外,一相对于减刑后新生的罪犯直接变成个社会人,假释罪犯还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就是国家依靠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假释罪犯在社区中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这样更能体现教育、矫正罪犯的价值。、教育和改造活动2.通过发挥刑罚变更的功能促进罪犯在新生后重返社会一如果说教育、矫正罪犯是减刑、假释的第目标,引导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就是减刑一、假释更深层的目的。罪犯为了早日获得减刑,在改造期间认真遵,主动参加劳动、学习守监规纪律,以达到符合减刑的条件。在潜移默化的过。①戴世瑛,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博士论文,第40页:《假释制度比较研究》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程中,能促进罪犯逐渐改掉恶习,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学习法律法规,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一,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努力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利于其获得新生后遵纪守法、重新做人。获得减刑的罪犯,一其服刑刑期相应的减少,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定的奖励,也使他们深刻明白付出才有回报的道理一,回归社会后其心理上的变化也是减刑制度所引导的个结果。对于假释罪犯而言,除了其在服刑期间努力改造获得了国家司法奖励,在假释考验期内还要进行社区矫正,假释罪犯离开了封闭的监狱,没有了高墙的阻隔,除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与自由人的权利差距不大,能够自由的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也与社会紧密联系有利于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相反,如果没有减刑、假释制度,罪犯积极改造也好,消极抵抗也罢,均会按期释放,不会产生罪犯通过努力获得减刑、假释、从而改造掉恶习的效果。如果减刑、假释制度不健全或出现漏洞,花钱买减刑、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普遍存在,必然会培养出心理更加扭曲的罪犯。所以,确保减刑、假释制度公平公正的运行,既能教育、矫正罪犯,更能起到促进罪犯在新生后重返社会的作用。3.通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宽大源自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中的,?“”一指的是刑罚的轻缓化:是该轻而轻,二是该重而轻。,包括两种情形严指严格、严厉、严肃,有,,即法网严密罪必罚;刑罚严厉从重惩处;循法而?治,不徇私情。减刑、假释本身就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上运用,“”,体现了该重而轻只有积极改造的罪犯才能够获得减刑、假释,目的是感化罪犯,,减少对社会的危害预防再次犯罪;不具备悔改表现的罪犯不予减刑、,。假释,体现了严格依法执法不徇私情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罪犯在退赃、退赔标准上设置更为严格的要求,并在减刑的起始时间、减刑的幅度、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时间上从严掌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参加恐怖活动、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几种严重暴力性犯罪、数罪并罚被判十年以的罪犯在减刑起始时间、1①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②陈兴良:《解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httD:www.aisixiang.com/data/33253.html.2018年3月1日访问。5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减刑幅度一般罪犯从严掌握在、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时间等方面都比;对罪犯改造期间再次故意犯罪的,在减刑起始时间上设置更为严苛标准。通过这些规定对以上这些社会危害程度大、累教不改的、严重暴力性犯罪等罪犯进行特别的惩罚,,较少的运用减刑这种刑罚激励措施使这几类罪犯通过尽可能长的服刑时间进行改造,通过国家刑罚的震慑力,以达到预防和减少此类犯罪的目的,降低对社会的危害。《刑法》和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禁止累犯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假释、中止犯、被胁迫参加的罪;对过失犯、未成年犯、残疾的罪犯、犯、防卫过当和紧急避险过当的罪犯、老年犯、病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特别突出的罪犯等,在假释时从宽掌握,降低了相应的标准立法本意也是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对社会危害大的严重暴力犯罪、累教不改的罪犯不适用假释的激励政策;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有矫正可能性及假释后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情形,较多的运用假释政策,并且以上几类从宽掌握的罪犯同时符合减刑条件和假释条件的,优先适用假释政策,在假释期间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功能,通过政府、社会以及家属的帮助,不再犯罪。,使其改正恶习二、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一()减刑、假释的实体规定《刑法》第78条对符合减刑的实体条件、重大立功情形及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的最低期限进行了规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第2条罗列了在办理可以减刑的案件时应当考察的情形;第3条对确有悔改表”“立功表现”“现进行释义;第4条、第5条分别列举了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几种情形6条、第7条规定了减刑的起始时间、减刑的幅度和两;第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时间及从严掌握罪犯减刑的相关要求;第8条至第14条属于'无期徒刑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之后的减刑相关规定第16条明确了管制1920、拘役减刑的规定;第条、第条规定了未成年犯、;老年犯、病犯及残疾的罪犯减刑从宽掌握的要求。《刑法》第81条对符合假释的实体条件及不得假释的几种情形进行了规定;第83条至第86条规定假释考验期、假释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最高法2017年司法解释第22条至第30条规定了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认定标准、符合假释的条件、不得假释的情形、从宽掌握的情况、减刑后又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假释的间隔时间以及撤销假释等相关内容。(二)减刑、假释的程序规定《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减刑和假释的提请、审理及裁定、监督程序做了概述性的规定。具体而言,执行机关提请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及裁定程序、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程序,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细化。以上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减刑和假释的提请程序一、审理和裁定程序、监督程序均是并规定,程序相同,因此本文的论述采用整体论述模式,并未进行区分。1.执行机关提请程序2003年4月2曰司法部颁布、2014年10月10日进行修订后实施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对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活一动的流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是程序的启动。启动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从分监区开始的,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在狱内的表现,由分监区警察开会进行集体研宄,然后提出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二是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根据层层呈报原则,分监区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报送监区后,由监区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核。三是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除了审查呈报的材料是否规范、是否依法进行这些程序性要求,还要审查提请人员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提请的建议是否适当这些实体性要求。四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召开由副监狱长及刑罚执行等改造部门和政工、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对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后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评审,这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列席。五是狱内公示。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将拟提请人员名单及拟提请幅度在狱内公示5日。六是征求意见。公示结束后,征求检察机关对拟提请人员名单及拟提请幅度的意见。七是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完成以上程序后,将提请减刑、假释建议和评审的意见及征求检察机关后的意见报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八是呈报法院裁定。监狱刑罚执行部一门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连同有关材料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同时将提请建议书副本抄送检察机关。2.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程序依据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审理及裁定程序如下:是受理审查。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书面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的相关材料,根据提请的材料是否齐7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全,做出立案、通知补送、不予立案的决定。二是公示程序。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将减刑、假释建议书等材料向社会公示。三是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既可以是审判员,也可以是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四是对部分案件开。:庭审理对于以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有重大立功的,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的,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检察机关有异议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五是书面审理。无论是、否开庭,所有减刑假释案件都需要进行书面审理,书面审理时可以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六是作出裁定。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后,应当在7日内送达执行机关、同级检察机关和罪犯本人,并向社会公布。3.检察机关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8月27日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提请活动一、审理活动和裁定活动的监督。是对提请活动的监督。该《规定》将提请活动的监督分两个步骤进行:在收到监狱等执行机关移送的减刑、假释意见等呈报材料后进行审查和调查核实,列席执行机关减刑、假释评审会议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一,这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的种同步监督方式,将监督节点提前至刑罚执行机关正式提请减刑、假释之前,也与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中在监狱长办公会之前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规定高度契合,通过提前审查和调查核实,向前制约了减刑、假释提请权;在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副本后要求逐案审查,审查后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检察意见。二是对审理活动的监督。即对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活动的监督,要求检察。机关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发表检察意见,并对庭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减刑、假释裁定的监督。检察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发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三、减刑、假释制度的实践困境一()对A监狱减刑、假释实施情况的调研分析笔者在人民检察院派驻A监狱检察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对A监狱的减刑、假释等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受市检察院指定派员出席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庭,并对减刑、假释栽定进行监督。A监狱年均提请减刑一、假释人数千余人。减刑、假释的提请程序基本按照前文所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均经过分监区集体研宄、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查、刑罚执行部门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狱内公示、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呈报法院裁定这六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适应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事中监督的要求,A监狱除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征求检察机关意见外,在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后就提前将拟提请减刑、假释材料呈报检察机关审查,以便于检察机关在评审委员会上发表实质性的检察监督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和裁定程序基本与前文所述一相致。检察机关在依法实行监督后在各阶段均向不同机关出具检察意见:在参加A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在监狱长办公会之前和收到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后,分别向A监狱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检察意见书、假释案件的庭审在收到;均派员出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并减刑、假释裁定书后,制作减刑、假释裁定审查意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最新的司法解释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对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较以往规定变动较大,为了使调研更具有现实2017意义,故本文对A监狱年度减刑、假释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下:2017年A监狱在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之前将拟提请的1407人(其中减刑1405人,假释2人)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在列席监狱40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时,建议取消名不符合条件罪犯的减刑提请建议。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取消了这40名罪犯的减刑提请建议,并将2名假释提请建议变更为减刑提请建议。经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取消了5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罪犯的提请。A监狱提请至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1362件。在法院受理后,经检察机关同意A监狱又撤回7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罪犯的提请。人民法院幵庭审理案件124件351人,裁定不予减刑4人。检察机关在,经审理后裁定减刑1审查减刑裁定时因出现新的证据,认为1人裁定不当,通过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后,人民法院予以重新裁定。、经检察机关建议,在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取消的40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罪犯中,有11人是因为财产刑判项未执行或履行、且成绩较低或狱内消费较高,有8人是因为减刑起始时间不符合规定,有16人是因为服刑期间多次严重违纪或近期有严重违纪、不认为确有悔改表现,有5人是因为两次减刑之间的间隔期不够。监区提请的2名假释建议的罪犯,在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上经研宄9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11人是因变更为提请减刑建议,人是因为财产性判项未履行、且狱内消费高,为捕前多次犯罪、不能排除再犯罪危险。经监狱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取消的5名提请减刑罪犯,3人是因为在提请期间、严重违纪、不认为确有悔改表现,1人是因为涉黑罪犯从严控制财产性判项未执行。,1人是因为公安机关正侦查其可能涉嫌漏罪在法院审理期间监狱经检察机关同意后撤回的7名提请减刑罪犯,5人是因为提请到法院之后严重违纪、不认为确有悔改表现,2人是因为原判法院对其判决进行改判、其刑期发生变动、需要重新提请。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减刑的4人,均是因为财产性判决未履行或执行,且狱内消费较高。综上所述,,从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开始,至法院下达裁定共建议取消、取消、撤回、裁定不予减刑的罪犯共计56人。其中减刑起始时间不符合8.%5.9%人,占比143减刑间隔期不够的有人,占比8;财规定的有;产刑16人28.6%判项未执行或履行、且成绩较低或狱内消费较高有的,占比;服刑期间多次严重违纪或近期有严重违纪、不认为确有悔改表现的有24人,占比42.9%〇2017A监狱笔者在此进关于年假释人数为零,减刑和假释适用严重失衡,一一定的考验期行些说明。假释相较于减刑而言,罪犯假释后有,仍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管,更有利于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也“一能够节约监禁的成本,提高行刑的效率。陕西省自2009年开始试行假释体”一A监狱一化政策,大幅度提高了假释的适用率,高峰时年假释人数达百余人。但是在制度运行过程中,由于部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假释制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责任倒查的程序和标准不,相关部门或地域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不畅2017明确等原因,导致假释的适用率越来越低,直至年A监狱假释人数为零。党的十九大以来,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在充分调研后,积极推广假释的适用率,现正在对《关于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征求各地意见。2018年以来,A监狱已根据上级,其目标是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假释适用。政策要求,大幅提高假释适用率所以,在减刑、假释制度运行中,减刑和假释适用比率严重失衡、减刑挤压假释的问题己经得到了解决。(二)减刑、假释制度在实体规定上的存在问题“”1.确有悔改表现的标准过于笼统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一《刑法》关于符合减刑的实体条件分为两种,种是有立功或重大立功的;“另一种是积极改造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2017现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年的司法解释中列明了几种情形,实践中易于操作“。如何认定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有学者指出:所谓悔改即悔过并改造,是罪犯的主观认识的表现‘悔’‘’‘’。其包括和改两方面的内容,悔是思想认‘’”?“识的指标,改是行为表现的指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释义确”有悔改表现要达到这些条件: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各;项教育;积极参加劳动。但这个标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同样,《刑法》关于假释的实体条件也要求确有悔改表现,但最高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假释的适用条件并未进行细化。根据司法部《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规定,监狱根据计分考核的结果对罪犯给予奖励,依法提请减刑、假释。实际上就是根据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劳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每月实行打分,将确有悔改表现的四个方面要求进行量化处理。在陕西省的监狱系统中,罪犯计分考核每满100分,“”一就奖励1个,以此累计,积极。这种方法非常科学激励罪犯通过日复日的积极改造获得并积累成绩一,再予提请以减刑、假释,旦严重违纪,计分考核就减少或作废,减刑、假释必然受到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刑罚的目的。而这个打分的结果如何运用到减刑、假释中,最高法的最新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1997年和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各省高院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规定或实施细则,如2005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规定》和2013年《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减开I、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J,均将罪犯服刑期间计分考核的结果直接运用到减刑,、假释中明确规定多少成绩可以减刑、假释。各个省份的实践均是通过考核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行为进行的,先是规定奖扣分的标准,然后根据罪犯具体的行为予以奖扣分,再根据服刑期间行政奖励的种类、次数,确定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这样,不管是执行检察、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还是罪一犯本人、社会公众都有了个明确的标准,确保减刑、假释的公开、透明。一而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到目前实施年多了,很多省高院例如陕西省高院仍未出台具体规定或实施细则。实践中如果只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假释的条件难于判断释是否符合减刑,比如罪犯获得多少个积极可以减“”刑假释、多少个积极可以减刑几个月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对此,陕西省:《刑罚执行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①周红梅,第267页②翟中东:《减刑、假释制度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页11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监狱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监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罪犯获得多少个积极可以提请减刑多少个月,这对刑罚执行机关的提请活动进行了规范,但行政机关的指导意见明显不能作为检察机关监“”督和法院审理、裁定的依据,而且该规定也没有规定多少个积极可假释。一一这方面是立法、司法机关职能的缺失,另方面也不利于减刑、假释政策的公开和透明,不利于刑罚执行目的的最终实现。“”确有悔改表现有一项重要要求就是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此外,,但罪犯违反法律法规及监规到达什么样的程度,就不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在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也没有得到明确规定。但在办理减刑、假释实践中,罪犯多次严重违纪或近期有严重违纪的也和表现较好的罪犯同样提请减刑、假释,必然不符合刑罚执行的目的。在罪犯违反监一规纪律方面,也不是要求他们绝对地不能犯点小错,如果服刑期间较长时间一惯表现好内,偶尔轻度违反监规纪律但经批评教育后很快更改的,应从长计¥议,。,长期表现较好的,也可视为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所以在前文的统计分析中,检察机关和监狱以不认为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取消、撤回了24名多次严重违纪或近期有严重违纪罪犯的减刑提请,占比高达42.9%。这个问题在各地的减刑一、假释实践中都在探索,基本形成在个监狱内实行的制度性规定一也并未上升上司法解释进行详细规定的层,但各监狱标准不统,面。2.减刑、假释失效和撤销的情形规定不全面2017、关于减刑失效的制度,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在第32条、34条进行了规定:分别是减刑后再审改判的、因漏罪而数罪并罚的。第33条规定了罪犯减刑后,在服刑期间因故意犯罪又进行数罪并罚时,在计算刑期起止时将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假释后的撤销制度也通过《刑法》第68条得以确定,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再次犯罪的、发现漏罪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都应当撤销假释。2017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第32条还规定了再审改判的,假释裁定即自动失效。一是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这在实践中存在两个问题:、行政法规及其他规定的应当撤销,,但罪犯在减刑后尚未刑满释放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严重违纪监规纪律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应当撤销减刑。与假释相比减①袁登明:《减刑适用根本条件的基本元素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3期。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刑是一一个单向的行为,旦作出裁定就不可逆性,只能对罪犯减刑前的行为予?以肯定,而无法制约其减刑后的行为。对于减刑后刑期仍未界满的罪犯,有些,在提,服从监规纪律为了得到减刑请减刑之前和提请减刑期间积极改造,但在减刑下达之后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因为无法撤销其减刑,就违反监规,甚至打架斗殴、破坏监管秩序,监狱和检察机关对此也没有很好的措施进行预防。这些情况的出现,对于己经减刑的罪犯来说,暴露出改造的目的并没有实现,改造效果差,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也未达到;在监狱的其他罪犯的看法,只会认为减刑不公正,质量不高,会造成许多负面影响。对减刑后又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甚至违法的罪犯再维持减刑的效力,显然不符合减刑作为国家司法奖励制度的立法本意。二是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减刑、假释裁定下达后,又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比如徇私舞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计分考核成绩造假的、严重违纪未处理的等情形,是否应当撤销减刑、假释没有得到明确。《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检察机关关于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纠正意见后,应当在1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再次进行裁定。2014年《最高、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减刑》也做出同样的规定,并增加法院自己发现和上级发现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如何更正的程序。这就造成对于减刑、假释裁定下达后,又发现之前并未发现的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实体条件的,是否应当撤销减刑、假释并重新裁定不得而知。(三)减刑、假释制度在程序规定上的存在问题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减刑和假释的提请程序、审理一、,程序相同和裁定程序检察监督程序均是并规定,而且以下问题,减刑、假释均存在,因此本文的论述采用整体论述模式,并未进行区分。1.减刑、假释提请权掌握在监狱基层押犯单位按照司法部关于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监区要经过分监区、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及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议层层审批。也就是说,程序的启动从分监区警察开会集体研宄开始,对于分监区上报上来的人员名单,监区长办公会议、刑罚执行部门、评审委员会、监狱长办公会做的工作只是审核、审查、评审、决定是否符合条件予以呈报及呈报的类型和幅度,但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条件但分监区未呈报的人员,是否比己经呈①[意]贝卡里亚著:《论,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犯罪与刑罚》,第79页13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报的人员更符合减刑、假释条件,更需要呈报,就无人问津了。一由于A监狱罪犯大多实行劳务加工,,各分监区劳务加工项目不样再加上还存在伙房、医务所、严管禁闭分监区等专门的分监区,劳动项目、岗位成一绩不致,造成各个分监区的平均计分考核成绩相差较大,而监狱是按照规定、将减刑假释的名额按照各分监区总人数确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有的分监区因劳动强度大,计分考核平均成绩高,但分配名额不够用,有的分监区整体成绩低,但分配名额却不少。按照规定只是符合条件就可以提请,有的分监区的罪犯计分考核成绩刚够就提请减刑、假释,而有的分监区的罪犯的计分考核成绩已经超过可以减刑、假释的标准,却因为分监区的名额有限,还在排着队,这就造成不同分监区之间的不公平一。另方面,由于减刑、假释提请权实际掌握在监狱基层押犯单位,基层押犯单位干警各方面素质不尽相同,因违法成本较低易于造成徇私舞弊提请减刑、假释的违法行为。减刑、假释的评比标准不明确,从而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之间很难拉出档次,提请减刑、假释的余地增大,,灵活性也增加是否呈报减刑、假释的选择余地大,也容易产生?权力寻租问题。2.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法律监督能够起到预防减刑、假释案件中腐败问题的作用,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更好的实现刑罚执行的目的,也是维护罪犯合法权利的需要,但是在法律层面却中规定了一种事后监督模式。如果减刑、假释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条件、程序条件和各项政策的要求,当然属于正当程序的范围;相反,如果存在违法减刑、假释的情形,而检察机关袖手旁观、坐视不管,就等于自愿放弃之前努力?追诉罪犯的成果,在公诉阶段历经艰辛取得的诉讼成果也将付之东流。2012年修改前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均规定,检察机关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在收到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20日之内,应当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且直到2012年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才加入了提请机关报请法院审核裁定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收到建议书后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实践中,减刑假释程序从分监区集体评议就开始启动,监管场所基层押犯单位实际掌握着减刑、假释的提请权力,在这个环节能否确保公平、公平直接影响着减刑、假释制度的顺利运行,而违法减刑、假释,甚至、》20。①李忠诚:《减刑假释提请权的归属问题研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卷第6期》。②刘方:《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程序监督的立法完善,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徇私舞弊呈报减刑、假释的违法行为从分监区启动提请减刑、假释程序之时就发生了。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笔者自己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每年均在提请阶段向监狱提出几十件纠正意见,且全部能得到纠正。但是在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发现减刑、假释不当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从以上这些规定来看,给检察机关监督减刑、假释进行撑腰的法律,一实际上规定的是种事后监督的方式,在事后监督模式下,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时间和方式均受到限制,监督的空间也被压缩,进而影响了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刑罚执行阶段,特别是刑罚变更执行时讼主体由公安、检察、,诉法“三足鼎立”院模式演变为刑罚执行机关和人民法院二权对应模式,导致法?律监督的缺失,显然与诉讼理念相悖。在法律层面规定了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实行监督,但在程序设置上却将检察监督置于减刑、假释呈报之后或裁定结果发生之后,只会造成缺乏监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的后果。面对这样的局面,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经过多年的实践创设出同步监督的模式,将监督关卡前移至提请阶段。先后实施了《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及各省的同步监督规定、办法等,使得同步监督模式逐渐成形并深入发展。但由于只是检察机关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机关的约束力不足,具体执行效果由于各地检察机关工作方式差异而不尽相同。这还导致各地同步监督的具体模式也有较大差异,比如有些检察机关在执行机关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之前就开始介入监督,将监督的重点放在评审委员会之前,并实质性的列席执行机关召开的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发表检察意见,对提请的罪犯不符合条件或幅度不合适均提出纠正意见;有些检察机关象征性的列席执行机关召开的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只听取刑罚执行等部门的意见,不发表实质性的检察意见;有些检察机关干脆就不列席执行机关评审委员会,监督的重点放在评审委员会之后。这就导致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各不相同。3.检察机关的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形同虚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650条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第14条均规定了对依法应当减刑、假释的罪犯没有提请的,应当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这是最早期的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根据《刑法》规定,应当①方全:《试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K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编:《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第2辑。15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一减刑的只有重大立功种情形,假释都是可以,没有应当假释的情形。所以这两个规定在实践操作上只是针对重大立功应当减刑这一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9条对检察机关的建议提请权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规定检察机关如果发现罪犯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而执。行机关未进行提请的,可以建议提请如前文所述,减刑、假释作为国家的司法奖励制度一,并不能普及到每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实践中往往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多于减刑、假释的名额。对于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而执行机关未提请减刑、假释如何认定这些罪犯需要呈报减刑、假一一释,符合什么样的条件需要动用建议提请权,没有个统的标尺,检察监督工作中很难把握。再加上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需要拿出有力的法律依据,说服执行机关该名罪犯符合条件需要呈报减刑、假释,才以达到监督的效果。、。这就造成实践中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极少被运用,形同虚设一笔者在8年的派驻监狱检察实践中,只有次运用过建议提请减刑、假释“一权。A监狱罪犯孙某入监服刑九年来直不服原判决,甚至向监管干警表示不”图减刑也要申诉到底,常年进行申诉。经派驻监狱检察人员审查,未发现判决书在定罪量刑方面存在错误,经过多次谈话才让孙某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一方面一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另,孙某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直较好,所获得的一计分考核成绩远远超过减刑所需成绩。但分监区直以其不认罪悔罪为由不予。呈报减刑,即便在孙某后来思想发生转变的情况下也不予呈报检察机关经过“研宄,依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第3条第3款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的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一不认罪悔罪,以及孙某改造表现贯较好、符合减刑条件向监狱提出书面检察意见,A监狱随后才启动对孙某的减刑程序。但这只是个案,实践中运用建议提请减刑、假释权因规定太粗糙存在着太多的障碍。4.减刑、假释案件裁定送达即生效的缺陷一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假释裁定在程序上设计上是审终审制,无法上诉、搞诉,所以减刑、假释裁定书只要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假释罪犯裁定。下达就必须释放,很多减刑罪犯也是减去余刑直接释放在罪犯己经释放后又一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或确有错误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途径,是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启动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的程序;二是法院自己发现或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也要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裁定。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假释裁定不当或确有错误但是等到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发现减刑,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时,假释和减余刑的罪犯早己出监回归社会,减余刑释放还不同,要想再纠正确实困难重重,司法成本也极高。而且,于假释,释放后完全没有任何监督,此时经减刑后被释放人员如果己经去外地??或不知所踪,法院该如何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呢对此,法律没有考虑到。此外,启动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裁定的程序也非常复杂,笔者以检察机关发现裁定不当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为例进行说明。在减刑、假释案件监督实践中,我国实行的是对等监督原则,审理减刑、假释的法院至少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担负对减刑、假释裁定审查的部门即派驻执行机关检察室除了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派驻,大多是由派出检察院或县级检察院派驻,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需要层层呈报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机关。程序非20一常繁琐,但法律规定的期限只有天。笔者列举件2017年办理的纠正减刑裁定案例进行说明,罪犯高某在减刑裁定下达10日之后向笔者进行申诉,反映法“”院减刑裁定书中高某未缴纳罚金,狱内消费高,依法应从严掌控减刑幅度不属实,他家人己在减刑提请时向原判法院缴纳全部罚金。笔者经汇报后立即进行调查,经历两天调取了高某在原判法院缴纳罚金的凭证。认定裁定减刑的法院审理时虽未收到高某缴纳罚金的凭证,但现在出现新的证据证减,足以认刑裁定不当。随后层层审批、层层上报至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作出减刑裁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使高某的减刑裁定得以纠正。但期间审批、上报程序又经历了两天,极大的影响了监督的效率。在这个案例中,且,己经获得减刑的罪犯并未释放更正的结果对其有利。如果是减余刑或假释的罪犯,裁定下达当天就予以释放,再经过司法机关几天的调查、上报、启动程序、重新审理再次下达裁定,这时再寻找刚释放的人员确实困难。(四)减刑、假释制度在执行方面的存在问题“”1.是否确有履行能力难以认定“”2017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把罪犯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而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作为减刑、假释时是否从严掌握的标准,非常符合减刑、假释制度的设计初衷,有利于财产性判项的执行。对于罚金、没收财产、附带民事赔偿、责令退赃退赔等财产性判项,有证据证明确实有履行能力而不积极履行的,不予假。释,减刑时也从严掌握关于罪犯减刑、假释时是否己经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①芮静:《减刑制度研宄》,西南政法大学2012届硕士论,第61页。17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性判项以及如何确定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该司法解释作了制度性规定: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原审人民法院在依照法律规定将罪犯交付刑罚执行机关执行时,对于有财产性判项的,应当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一料起移送至刑罚执行机关;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罪犯自己履行或者其亲属代为履行财产性判项的,都应该及时向监狱等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在报请减刑、假释时应当将以上材料随案移送。在实践操作中,除了个别案例,绝大多数罪犯及其亲属为了在减刑、假释时不被从严掌握,均能及时将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材料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刑罚执行机关在提请减刑、假释时,也能够依据法律规定的职责将掌握的罪犯已经履行财产性判项的相关材料随案移送;但是在陕西省的实践中,原审人民法院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一、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起随案移送至刑罚执行机关的制度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2017年A监狱提请至人民法院审理1362件减刑案一件,没有件附有人民法院移送的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经了解得知,这是因为监狱并未收到人民法院移送的相关材料。因为原审人民法院未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是否己经执行、履行及是否确有履“行能力的有关材料移送刑罚执行机关,对呈报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确有履行”能力就难以认定一。因每批次提请数量大,生效判决的原审人民法院在地分布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监督时和法院审理、裁定时主要依据刑事判决书认定财产性判项在判决之前是否已经执行或履行,依据罪犯及其亲属提供的票据认定其入监执行后是否执行或履行,并参考罪犯在狱内的消费情况确定其是否确有履行能力一,实践中很少向原审人民法院核实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情况“”及是否具体履行能力,造成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认定很难。“确有履行能”提请机关对是否力因缺乏人民法院移送的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也只能参考其狱内消费情况,而狱内消费情况不能全面反映罪犯的履行能力。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关于监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指导意见对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应用到减刑提请中做了规定,但该规定将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一一律从严掌握,实际是刀切。其规定如下:在具体执行中是全部履,凡行了财产性判项的一,减刑时就不予从严;财产性判项履行原判二分之以上的,减刑幅度就从严掌握1个月,应当缩减减刑幅度1个月;财产性判项履行原判不足二分之一的22,减刑幅度就从严掌握个月,应当缩减减刑幅度个月;不履行财产性判项的,减刑幅度就从严掌握3个月,应当缩减减刑幅度3个月。前文所述2017年A监狱提请减刑的罪犯因财产刑判项未执行或履行、且成绩较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低或狱内消费较高而被取消或裁定不减刑的有16人,占比28.6%,主要依据或参考了该规定及罪犯的狱内消费情况。但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指导意见作为行政性文件,目的是规范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工作,其关于财产性判项的规定实践中易于操作,但其不经过调查、只凭罪犯罚金缴纳比例确定是否从严重掌握的规定是不符合最高法关于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的。2.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缺乏对抗性虽然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但并不必然推导出一定应以对审模式进行。实务中很多法院都在努力构建对审模式的减刑、假释0的庭审,,但最终发现由于缺乏对抗性,又都开成了听证模式。究其原因在于减刑一、假释开庭审理是种非讼方式,即特别程序,既可以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也可以不开庭、只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而在开庭审理时,刑罚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审理裁定方作为提请方,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方,并不必然存在对抗因素。但是,并不是说减刑、假释开庭审理就不存在对抗的因素,关键还是在于检察机关监督权的行使方式,如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提出不同意见,就与作为提请方的刑罚执行机关存在对抗。实践中检察机关将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的重点放到监狱长办公会议之前,通过审查及调查核实,分别向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和监狱长办公会发出检察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提请及时建议纠正,对提请幅度不合适的也提出检察意见。而在开庭审理之前做的工作很少,庭审中检察意见侧重于提请减刑、假释罪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否同意罪犯减刑、假释。但对诸如提请程序中的瑕疵、提请材料是否规范等不够重视,对罪犯呈报减刑后的现实改造表现缺乏调查核实,以致于开庭审理期间检察机关常常是没有不同意见。这就造成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期间,参与方刑罚执行机关一定存在对抗冲突察机关出席法庭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并不,检主要作用仅仅是对法庭审理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四、减刑、假释制度的完善方案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的以上问题,既有实体规定方面的缺陷、程序规定方、①周永年:《检察机关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务研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第2辑。19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面的缺陷,也有制度未得到充分执行的问题,既限制了刑罚执行机关的提请权、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权,也困扰着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已经深刻影响到减刑、。因此,假释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需要完善以上这些漏洞维护减刑减刑案件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最大限制的实现罚执行的目的一()完善减刑、假释制度的实体规定1.细化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司法部的《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要求监狱对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计分考评,根据计分考核的结果对罪犯给予奖励,行使减刑、假释提请权。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将计分考核结果运用到减刑、假释中去,到目前为止很多省高院如陕西省高院也未出台具体的细则。在这种情形下、拥有监督,拥有提请权的刑罚执行机关一且易于造成不公权的检察机关、拥有裁判权的法院都没有个明确的标准,而正的减刑、假释。现在当务之急是细化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由省高院出台实施细则,将计分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减刑、假释中,明确规定多少成绩可以减刑、假释,,多少成绩可少减多少刑期罪犯违反法律法规及监规到达什么样的程度,就不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等问题。这样不管是执行检察、检察机关、一、、审判机关,还是罪犯本人社会公众都有了个明确的标准,确保减刑假释的公开、透明。2.增加撤销减刑、假释的情形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减刑、假释失效和撤销的的情形,但规定的情形偏少,有增加的必要。比如减刑、假释裁定己经下达生效后,又发现罪犯并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是否应当撤销减刑假释没有得到明确;而罪犯减刑后尚未刑满释放,法,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严重违纪监规纪律的律及司法解释也未规定应当撤销减刑。从实现刑罚的目的角度看,明显不够全面。应当增加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下达后,又发现罪犯之前的条件不符合减刑、假释规定的,比如徇私舞弊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计分考核成绩造假的、严重违纪、但没有得到处理的等情形,应当撤销减刑假释;可以参考假释罪犯在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相关制度的行为的应当撤销的规定,明确规定罪犯减。刑后尚未刑满释放,应,又违反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监规纪律的当撤销减刑这更能体现减刑一、假释的本质,就是种激励罪犯改造的国家司法奖励制度,这种奖励会因为他们违法或者造假等行为而撤销,也会因为减刑后尚未刑满释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放但违法或严重违反监规纪律而撤销,使之产生敬畏之心,更有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二)健全减刑、假释制度的程序规定一1.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筛选后统提请实践中一,减刑、假释提请权实际掌握在监狱基层押犯单位,造成了种不公平,且易于造成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的行为。针对这个问题,可以探索将减刑、假释的实际提请权上提至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建立由分监区、监区将各个基层押犯单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到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再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筛选后统一提请减刑、假释的制度,这样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可以根据整个监狱全部罪犯的记分考一核情况,以计分考核成绩高低、表现好坏、从严从宽掌握等标准,统提请减刑、假释,检察机关也可依据分监区、监区呈报的名单监督刑罚执行机关是否存在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不予提请等情形一个监狱系统内减,最终目的是确保在刑、假释的公平、公正,更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2.健全检察机关的同步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和裁定的各个程序都应当进行全方位的介入与监督,应当对其监督的对象都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如果。仍然采用事后监督模式,那么检察监督是做不到及时和有效的所以,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各个流程中的合理定位应当是全方位、全过程、全知晓的介入,在整个减刑一、假释过程中都应当贯穿条方便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线索,而且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中事实和证据的掌握程度不应该低于刑事案件@诉讼阶段的要求。从事后监督方式转变为同步监督方式,就是为了更好地对减刑、假释的呈报、审理、裁定各环节进行监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且这种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同步监督上,也体现在同步监督本身程序的合法性上。一一是要建立统的减刑、、假释同步监督程序。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同步监督,在程序上要依减刑、假释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来进行完善,一建立统可行的同步监督程序,彻底改变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方式不同的局面。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过程中应当全程留痕迹,既要书面审查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材料,审查执行机关提请的减》①刘方:《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程序监督的立法完善,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21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刑、假释建议书,审查裁定书,也要实地调查核实;既要列席减刑、假释评审委会员会议,也要依法出席法庭等工作,而且在对各个环节的监督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在检察机关内部留存备查。二是完善减刑、假释同步监督的立法。在当前对于同步监督,法律层面上一仍存在些不足。法律没有对减刑、假释案件同步监督作出明确详尽的规定,造成部门间出现不同程序的争议。为提高同步监督方式的法律效力,完善相关机制,国家应当对有关法律进行修改,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同步监督方式,并对同步监督的具体内容、对象、范围、工作机制及其效力等作出详细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3.明确检察机关建议提请减刑、假释的种类一减刑、假释制度是种激励罪犯改造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均规定了减刑、假释名额,而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通常都多于确定的名额,这就造成了减刑一、假释名额成了种稀缺资源。而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是法律赋、予刑罚执行机关的执法权,是否提请减刑假释以及确定减刑幅度,都掌握在刑罚执行机关手中。为了避免执行机关特别是分监区启动减刑、假释提请程序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防止出现司法腐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均规定了检察机关有建议提请减刑、假释的权力,但仅仅规定检察机关对于发现的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但刑罚执行机关不予提请减刑、假释的,可以建议执行。,比机关予以提请,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很难操作应当对具体情形进行细化如计分考核成绩远远超出可以呈报减刑一、假释所需要的成绩,改造表现惯较好的,可以建议执行机关提请。4、.修改减刑假释裁定送达即生效的规定由于减刑一、假释裁定即生效,实行的是审终审制,在实践中造成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错误的,建议重新组成合议庭重新裁定的程序复杂,而且假释罪犯和减去余刑的罪犯裁定下达后释放,事后纠正困难重重。可以参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法院判决和裁定设立上诉、抗诉期限。上诉、抗诉期限届满后,被告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的,判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设计这样的程序,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权和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在时间上都更合理,无疑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的及时性、①袁其国、周伟等.人0.《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解读民检察,214年第17期。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有效性,维护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平、公正。《刑事诉讼法》中的原有规定亟“需修改,建议在第222条规定之后增加:人民检察院收到减刑、假释裁定书副?20本后内没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减刑、假释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三)严格执行减刑、假释相关法律规定“”1.切实解决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认定难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很多地区的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并未将反映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的有关材料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导致检察机关在监督时和法院审理、裁定时主要依据刑事判决书认定财产性判项在判决时是否己经执行或履行,依据罪犯及其亲属提供的票据认定其入监执行后是否执行或履行,对罪犯的实际履行能力主要参考罪犯在狱内的消费情况。而监狱依据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关于监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将未履行或未一律从严掌握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造成对罪犯的真实履行掌握“”不全面,很难认定是否确有履行能力,这也不符合关于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一所以:,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是对罪犯原刑事裁判中的财产性判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按期执行,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关于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要求,在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时将反映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结果和履行能力的有关材料一并随案移送刑罚执行机关。二是监狱在罪犯收监时,未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移送的,应当要求原审人民法院予以补交,也可以向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室进行通报。三是检察机关驻监狱检察室在收到监狱的通报后,,应当通过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督促其随案移送。四是监狱在提请减刑、假释时检察机关在审查监督时,,人民法院在审理、裁定时都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核查罪犯的履行情况和履行能力,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在如何规范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加强各部门工作的协作配合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各省市也可参考。、学习2.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出席法庭的作用一经送达即生效不少》ws,载检察日报网htt:.b.m/html/①董瑞兴:《减刑裁定》弊端p//nepaperjcrco-20091218/content32769.html。2018年3月。/15日访问_23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关于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程序的司法解释规定,市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发,同级检察机关应当指派检察人员出席法庭表检察意见,并对庭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于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一。件,庭审监督是同步检察监督最为重要的环,其与审前监督有着密切联系。审前监督是庭审监督的基础,庭审监督是审前监督的继续所以,出席法庭不应局限于对法庭审理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检察监督,也不仅仅是对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是否同意减刑、假释发表检察意见,而应当充分发挥调查核实职能,挖掘出执行机关未提出和法庭上未发现的证据材料,如罪犯是否确实积极改造,是否有执行机关未处理和隐瞒的违纪行为,是否在呈报减刑、假释后有违纪行为等,也可以提出提请程序中的瑕疵、提请材料是否规范等问题,以提出证据、进行辩论等方式,使检察监督实效得到充分发挥。在出席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时一,检察人员发表意见的第个时间点,是在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释建议书并说明理由之后,应当在庭审中进行,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案件有问题了实质性的参与调查,是在,确保检察机关派员出庭不走过场;第二个时间点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如果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有疑问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求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出、示相关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向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及相关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第三个时间节点,是在法庭调查结束时,在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之前,,经审判长许可检察人员可以发表总结性意见。①徐盈雁:《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做些啥》,载检察日报网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408/27/content167031。。.htm20183月20日访问_年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结论刑罚执行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最终环节,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减刑、假释制度的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罪犯的改造质量,也影响着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现有立法存在瑕疵,理论存在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减刑、假释的相关机制也不是很完善。从制度层面完善执行机关的提请权、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及人民法院的审理、裁定权,不仅是稳定监管秩序、服刑罪犯。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要求因此,要站在立法和实践的角度上去考虑减刑、假释制度的完善和健全,这对于减刑、假释活动的公平、公正,刑罚目的的实现,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都具有很大的推动力。因为笔者在基层检察机关工作,重视实践工作方式,而理论根基缺乏,所以文章的内容注重实践而论证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都会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全面提升自己。25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参考文献(1)著作类[1]周红:《》梅刑罚执行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2]马克昌:《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3暄、马克昌主编:《》,2005年第[]高铭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版;:,,2005年版[4][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5]张:《刑法学》,2007年版明楷法律出版社;6良,2007[]陈兴:《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版;[7]高铭暄、赵秉志:《刑罚总论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8]白泉民:《监所检察四个办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1[9]翟中东:《减刑、假释制度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2年;[10]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第1辑;11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监》,中2011年第[]最高人所检察工作指导国检察出版社2辑;12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第[]最1辑;[13]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第2辑;(2)论文期刊类1[1]袁登明:《减刑适用根本条件的基本元素分析》,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年第3期;[2]李忠诚:《减刑、假释提请权的归属问题研宄》,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20卷第6期;:,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3]刘方《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程序监督的立法完善》2010年第1期;[4]吴守宪:《论减刑条件的问题与改革》,载《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18期;[5]彭海滨:《减刑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10期;[6]方全:《试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编:《监所检11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20年第2辑;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7[]周永年:《检察机关参与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务研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20112:《监所检察工作指导中国检察出版社年第辑;[8]袁其国、周伟等:《〈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解读》,载《人民检察》2014年第17期;(3)学位论文类[1戴世瑛:《假》,中国人民大学2003届博士论文;]释制度比较研宄2:题研宄,2011届[]徐世魁《减刑假释问》郑州大学硕士论文;[3]芮静:《减刑制度研宄》,西南政法大学2012届硕士论文;(4)网址及其他1兴良:《解读宽》,载爱思想网[]陈严相济的刑事政策.aisixian.com/data/33253.htmlhttp:wwwg;2一:,,[]董瑞兴《减刑裁定经送达即生效弊端不少》载检察日报网h-tt://newspaper,crbcom11t32769mpj./html/20092/8/conent.htl;_3:《审理减》盈雁,[]徐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做些啥载检察日报网rbm/h-6703http1m://newspaper,jc.cotml/201408/27/content1.ht〇_27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考察与完善方案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在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钱真:《刑事执行检察处理服刑人员刑事申一》201733诉案件实务探析,唐都学刊(双月刊)年()第卷。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致谢三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生学业即将结束。在这三年的学习中,我充分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了解到最前沿的理论研究成果。在随后的工作中,我将会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去,为法律监督事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在我的在职法律硕士学业即将毕业之际,非常感谢我的导师,给我的论文、专业的指导意见,进行了非常严谨,也给我的论文研宄指明了方向更完善了我的知识储备一。也感谢我的班主任老师和起学习的同学们。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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