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

ID:42676131

大小:2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9-19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_第1页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_第2页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_第3页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_第4页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_第5页
资源描述:

《附件2: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附件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2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材料(设备)质量管理,规范材料(设备)品牌的选用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是指在工程施工招标或材料(设备)采购中,对整个工程质量起到关键作用的重要材料或设备(元器件),通过评选建立的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作为项目设计、编制标底、施工选材的参考依据。第三条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的基本方针是“择优入库、价格优惠、服务至上、动态考核、优胜劣汰”。第四条成立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参考品牌库

2、的建设管理工作。技术处为参考品牌库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参考品牌库建设管理细则、收集相关资料、发布公示、建立参考品牌库档案、进行参考品牌库日常维护和动态监管,各职能处室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第五条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实行“自愿”及“择优”的原则,凡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认可我局参考品牌库管理制度,有意参加我局项目建设,无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装饰)、机电、水暖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均可向我局提出入库申请。第六条入库品牌生产厂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二)品牌具有较咼的知名度;(三)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先进必要的基地和生产设备;(

3、五)无质量投诉或不良社会影响。第七条入库品牌生产厂家或其中国境内最高级别的分支机构、代理商(以下简称“入库厂家”)可以指定为我局服务的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该代理商仅授权负责签订、执行产品购销合同事宜,不得代理入库厂家的其他义务。第八条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实行定期集中审核,未在入库时间申请入库的,可在新一轮入库审核时间再参与。第九条根据各类材料设备申报情况,确定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的材料设备详细分类,综合考虑品牌知名度、产品质量、质保体系、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情况择优入库。市重点局参考品牌库评审细则由技术处会同项目处拟定,经品牌库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

4、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入库评审工作由品牌库建设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技术处具体组织落实。品牌库入库评审小组由7人或9人单数组成,由局相关处室上报技术骨干(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组成评审库,并在评审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审小组。品牌库入库评审由基本条件和综合评价组成,评审小组成员均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照平均分对各品牌进行排序,报品牌库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确定拟入库品牌及备选品牌若干。第十条每类材料设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档设置入库品牌产品系列,依据品质档次按A档、B档顺序递减。第十一条每类材料设备各档入库品牌数量应与我局项目材料设备使用总量相匹配,原则上不少于三个,

5、最多不宜超过六个。第十二条对于经审核后的拟入库品牌,结合申报资料进行必要的考察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予以通报。第十三条拟入库品牌报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请局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市重点局正式发文公布。第十四条市重点局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建立后,建议设计单位在品牌库中选择材料设备类型,推广材料设备标准化应用;项目招标时建议将入库品牌作为招标人推荐品牌纳入招标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处应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项目材料设备品牌管理。第十五条入库厂家的义务(一)保证提供本企业自行生产的优质标准产品,不针对承包人的采购价格定制不符合要求的产

6、品;(二)保证供货价格为同时期合肥地区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三)建立针对我局所有项目专门的销售渠道及技术支持体系;(四)向我局无偿提供样品和技术参数并及时更新;(五)配合我局控制材料设备质量,协助我局验货及打假;(六)配合我局调查投诉,提供必要的查证资料。第十六条入库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出现下列情况,报请局领导审批后,即时将该品牌清除出库。(一)品牌持有人发生变更;(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三)有坐地起价行为;(四)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五)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阴阳合同或向其相关人员支付回扣,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经营;(六)不履行入库品牌义务;(七)被选中的拟用品牌无合理

7、理由拒绝供货;(A)有两个及以上项目的评价为不合格;(九)从入库之日起一年内在我局没有供货业绩;(十)不再接受我局品牌库管理办法的;(十一)有合同违约行为;(十二)其他认为该清除出库的情况。被清除出库的品牌,从清除之日起不得在我局项目中使用,已经签署购销合同的除外;除第一、第九种情况可以重新提出入库申请外,其他情况原则上至少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入库申请。第十七条入库厂家应按规定报送适用于市重点局项目的材料设备价格。(一)入库厂家应在入库时向我局提交入库品牌产品全系列材料设备价格。(二)入库厂家材料设备价格上涨超过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