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办[2018] 3号

东江办[2018]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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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江办[2018]3号关于印发肥东县2018年度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17号)要求,县江淮分水岭办公室、县财政局共同拟定了《肥东县2018年度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2018年10月8日肥东县2018年度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县江淮分水岭办公室县财政局为扎实推进我县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工作,规范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申报、审

2、定及后期管理,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17号)第七条“支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对接县大专项任务清单,重点开展现代农业示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保持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岭区农业走上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稳定的绿色发展道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岭区农业绿色发展。在项目遴选中,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倡导节能、节水、节肥、节药,减少

3、农业面源污染,实现资源节约、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二、申报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申报原则。项目建设地点在撮镇、八斗、白龙等16个省级重点乡镇(店埠、长临镇除外)。所有项目由申报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初审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是兼顾资源均衡、机会均等原则。项目资金应向贫困村、11美丽乡村中心村、休闲农业示范园区、一村一品项目区、优先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扶持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各类项目。已连续两年或累计达三年获分水岭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公司、合

4、作社、家庭农场等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视为同一项目单位或同一基地的)不予申报;近三年内申报过分水岭项目,但项目单位信誉不好或项目实施质量较差、项目效益不明显的单位不予申报;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已获得过财政奖补或已在其他单位申报财政奖补的不予申报。  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的原则,规范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按照评审专家的汇总平均分进行分类排序(具体办法参照2015年肥东县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竞争立项审定办法,附项目评审意见表),择优确定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

5、是坚持项目新建及先建后补的原则。2018年,各单位所报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建或续扩建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先行筹资建设,项目完工后,经县级验收和审计合格后,再予拨付项目财政资金。  三、申报程序及申报指标分配1、项目申报具体程序为:县分水岭办公室编制实施方案→印发至乡镇(同时挂农委网站)→乡镇组织申报→项目单位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并统一上报→县分水岭办公室收集汇总→集中评审(实地考察论证)→领导组审核→公示→审定→上报省、市分水岭办公室备案。项目一经审定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按项目申报、审定、备案等程

6、序办理。112、申报指标分配。为有序、高效组织专家评审,对每个乡镇申报项目实行严格控制,总数不得超过5个,分别是:申报示范片项目1个,小型结构调整和林业项目3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简称“1大4小”。同类项目不得多报,哪一类项目申报条件不成熟的可少报或不报,申报项目的总数自然减少。四、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标准全年计划投资省级财政资金513万元。计划分配如下:1.农业综合示范片项目。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示范,设施栽培、经果林基地、循环农业基地等。计划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单个项目财政补助40万元。2.“森林增长”

7、工程。支持生态林、经果林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0万元,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苗木基地苗木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 3、小型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50万元,单个项目财政补助1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园区调整结构、开展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小型设备引进等。4.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3万元,单个项目财政补助10-15万元。重点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建设小型提水站、拦水坝、沟渠整治等工程。五、申报条件11  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和建设时间、地点、量化标准以易于验收。同时,必

8、须符合相关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改善岭区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改善岭区生态环境,有利于岭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增加岭区农民收入。  1.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性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协会)以及小微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乡镇人民政府可作为小型水利工程等公益性项目的申报主体。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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