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ID:43911913

大小:4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0-16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_第1页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_第2页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_第3页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_第4页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理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保证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

2、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坚持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前途的大学生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和考察第五条学院党委、党支部和团工委要通过党团组织生活、入党启蒙教育和党章学习小组等各种形式,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启发他们自觉提出入

3、党申请。第六条要求入党的学生须由本人向所在班级隶属党支部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及自传。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月内安排党员与申请入党人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为其明确努力方向,端正入党动机。申请入党人一个季度应至少向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第七条申请入党人经过1-3个月的培养和考察后,各方面表现突出,经党支部讨论后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对党有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3)自觉以党员

4、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6)在学生群体中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师生认可度高。凡一年内有违纪、课程考试不及格、综合测评成绩在75分以下、所在宿舍因纪律卫生等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师生认可度低者均不能被推荐。第八条学院党委在学院网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班级、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申请入党时间等。公示期间设立专门的公示信箱和监督电话,由学院党务秘书受理来信和来访。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没有反对意见或对

5、反映意见核实不影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由党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第九条党支部确定一至两名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近期学习、思想状况以及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的认识,且一个季度至少应有一份书面思想汇报交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定期将思想汇报材料报送党支部。党支部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和群众反映,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同时将组织意见和群众反映转达本人。不及时填写考察写实结果的一般不予发展。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

6、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2)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处分者;(3)旷课达到课程学时1/4者;(4)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活动次数达到三次以上者;(5)不主动联系培养联系人,超过三个月没有提交思想汇报者;(6)发现思想汇报抄袭比例超过30%者;(7)因上网或网络游戏影响自己和他人学习者;(8)所在宿舍一学年内有2次及以上被通报为纪律卫生差者;(9)学习成绩不佳,一个学期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补考者;(10)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或未结业者;(11)思想不追求上进,态度消极,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12)私自在校外住宿者。第十条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

7、自学和参加校党校理学院分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学习。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年春季举办一期,学员培训后参加校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第十一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分党校培训班学习须由所在党支部推荐,并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统一公示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班级、申请入党时间等。第三章发展对象的推荐、确定、培养和考察第十二条党支部在充分听取辅导员、班主任、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取得党课结业证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

8、积极分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