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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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蓝田县实施新型农村合蓝J1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管理办法2007-7-1612:52:0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省卫生厅《陕西省新型农村介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原则指导惠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第二条木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

2、疗互助共济制度。笫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是:1、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和适应;2、政府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3、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和结合并以县为单位统筹;4、保障农民健康,重点抵御人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5、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实行大病统筹资金与家庭医疗帐户相结介;6、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保障;7、方便农民,确保受益。笫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以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卫牛局、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会)。其职责是:1、依拯国务院、省、市新型农村合作阪疗政策,负责本县农村合作阪疗方案、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2、负责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制订、工作指导与协调;3、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对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预、决算情况进行审杳;4、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农村介作医疗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奖惩;5、成员部门按照分工切实做好介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县合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

4、局长兼任,宣传、发展计划、财政、民政、人劳、审计、广电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第五条设立蓝III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合管办),作为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编制10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从卫牛:系统在职人员中选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落实县合管会制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2、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措施;3、I办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介作医疗基金;4、制定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编制基金的预算和决算方案;5、做好县内医疗费用的核销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外

5、住院医疗费川按规定核销;6、制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卡、证、表、册;7、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考提供咨询服务;8、负责对乡镇新型农村介作医疗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9、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页疗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上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建立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文书、档案管理工作:10、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认,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水平的审查和监管;11、肚期向县合管会报告工作,落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县合管办工作经费,按参合农民每年人均1元标准,由县

6、财政列入预算、及时拨付,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第七条各乡镇成立乡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副乡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副纽长,宣传、民政、财政、纪监等于部为成员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情况下,由乡镇分管卫生副乡镇长负责,并指定一名乡镇干部担任乡镇合疗专干,经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其职责是:1、负责辖区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2、开展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承担辖区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咨询工作:3、负责辖区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民交纳部分的收缴、上解等工作;4、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信息的统

7、计、反馈与报告;第八条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合管科,配备2至5人,具体负责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核销和承办县合管办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县合管办的业务指导。第九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主任,人大、政协、监察和农民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县、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县、乡镇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服务、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县新型农村介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每年必须向县人大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报第十条县卫生局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页疗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民政、计委、教育、农业、孜品药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8、,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第三章参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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