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庭审质证策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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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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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庭审质证策略探讨一、实物证据的质证策略实物证据木身具有的物理特性,决定质证的突破点应选取在其合法性和关联性上。(-)物证和书证的质证策略。1、物证和书证的合法性质证。《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岀合理解释;不能补止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因此,首先应从证据取得程序的合法性出发,重点审查:一是是否为原物或原件;二是复制品、照片、录像或副本、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物核对无异,有无复制时间,或者被收集人签名、盖章;三是照片、

2、录像、复制品等有无制作过程和原物存放地点的说明和签名;四是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有无相关人员签名,对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等是否作了详细的注明,等等。只要存在上述瑕疵,即可在质证时要求控方作出合理解释或补正,无法解释或补正的,则以合法性存疑而对其证明力予以否定。2、物证和书证的关联性质证。如果物证和书证记载的内容所反映的证明对象与案件无关,或其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则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笔者曾办理一宗贩毒案件,控方指控被告人参与其中一起200克冰毒的制作,并出示

3、了现场提取的制作冰毒原料的塑料桶。但因为时间关系,侦查阶段只是在案发后提取了空的塑料桶,没有任何涉及毒品原料的内容。虽然侦查机关在提取该空桶时,合法性均符合法定形式,但辩方在质证时从关联性角度出发,提出空塑料桶与控方指控的事实没有任何关联性,该物证无法证明案件事实,不具有证明力,因而对此塑料桶的证明力给予了直接否定。(二)勘验、检查笔录的质证策略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着重审查:一是是否有相关人员签名盖章;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是否说明了原由,前后是否矛盾;二是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时间、地点,

4、在场人员等情况。如果存在上述不完整的情形,应要求控方作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如无法作岀合理解释,则以其合法性存疑,提出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三)辨认笔录的质证策略对辨认笔录的质证重点不在于辨认的对象真伪,而是辨认程序和方法木身的合法性。辨认程序中存在五种情形的,该辨认笔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一是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二是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三是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四是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五是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

5、如一宗故意伤害案件中,主犯邀请行为实施人吃饭,在饭桌上组织策划伤害行为。当时参与吃饭的除两人外,还有5个人,为证实组织策划的时间地点,侦查机关要求行为实施人从吃饭的人当中辨认主犯,但在辨认时,不是把主犯与相关吃饭人员混同,而是选取了其余无关人员混同进行辨认,显然,对主犯的辨认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选择主犯成为唯一选择,这种情况下,可以以辨认程序违法,排除该辨认笔录的证明力。另外,如果存在辨认笔录书写上的瑕疵,如无辨认人员、见证人签名,应在质证时对其辨认笔录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怀疑,要求作岀

6、解释,不能解释的,对其证明效力予以否定。(四)视听资料的质证策略视听资料的质证重点在于视听资料的真实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是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二是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作出合理解释。对第一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视听资料等电子证据由控方提供,辩方在开庭前很难取得,故确定真伪有一定难度。但对于第二种情形,如提取、复制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相关人员签名等等,

7、这些证据在控方移送法院的笔录中都有显示,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可在庭审中要求控方作出合理解释,如无法证明,则对其真实性予以排除。二、言词证据的质证策略对言词证据的质证重点应选取其语言表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证人证言的质证策略1、要求进行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证人证言。这主耍从证据的形式上考虑,这些细节主要包括:询问笔录是否填写询问人、记录人等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询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询问笔录有无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询问笔录是否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

8、这些细节都出现在询问笔录的开始,且多是以固定格式的形式出现,一旦抓住上述漏洞,可提出其证据形式存有瑕疵,要求作出合理解释。2、完全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证人证言一是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二是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笔者曾办理过一宗徇私枉法案件,被告人时任公安局长,在一次专项行动中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对于为何抓捕,几位证人给出的证言都是听说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有矛盾,以上证言都属于猜测和推断性的证词。三是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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