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

ID:44319163

大小:100.73 KB

页数:48页

时间:2019-10-20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_第1页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_第2页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_第3页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_第4页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实施条例释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小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释义野莽苍狂一•襟晚照编小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释义国务院令第538号n录第征税范围及纳税义1第一节增值税的征税围・••••••••••••••••••••••••••••••••••••••••1第二节增值税的纳人・••••••••••••••••••••••••••••••••••••・15第一早税率及税率的用・••••••••••••••••••••••••••••••••••••・16第二早应纳税额的早范••税••适••计29第一节销项税额29额32第三节小规模纳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人定42算早惠第五节5040第四节一般纳

2、税认的4950596970(返)计第四优99收104第占八、、•••••••••••••••••♦♦♦♦♦♦♦♦♦♦♦107第八节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108第五章扣缴义务间113关114税144定112113113138139第2041第七章贝9•••••••••••••••••••••••••••••2182第一章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释义】第一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三个:一、销售货物;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3、劳务;三、进口货物。我国对货物和劳务不是统一征收增值税,而是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劳务屮,只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非营业税。一、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实施细则》第三条】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实施细则》第二条】(一)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项所称“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卜•情形Z—的经营行

4、为:(1)向购货方开具发票;(2)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Z—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1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屈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

5、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么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资金结算网络方式收取货款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02号)】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门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细则》第四

6、条】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实施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X(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屮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屮的成本是指:销售口产货

7、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木,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木。公式小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二)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8、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