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

ID:44625173

大小:27.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24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_第1页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_第2页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_第3页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_第4页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摘要作为我国一个多发的经济犯罪,集资诈骗犯罪的形成有多层次的原因,有民间资金集聚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客观原因,也有行为人非法敛财主观原因,本文结合司法现状,对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作相应探析。关键词集资诈骗原因特点防范措施作者简介:王明祥,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0-076-02半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尤其是集资诈骗成为近年来金融领域内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严重的高频犯罪之一,该类犯罪案件手段狡黠,欺骗性

2、强,导致许多群众上当受骗,不少集资诈骗案件,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员范围广,山此导致的上访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郎溪县东夏镇的魏某某以经营家电需要资金周转为由,许诺给予高于银行的利息,到期还本付息的形式向汪玉兰、吴兆清等27名被害人出具借条,共非法集资计148万元,所获资金除归还借款木金4.5万元,支付借款利息&1万元外,绝大部分用于归还赌博所欠债务,至今尚有143万元集资款无法归还。近口,郎溪县人民法院对魏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该案由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笔者亲丿力从案件受理到案件起诉整

3、个侦查过程,感慨很多,现以该案为例,浅析集资诈骗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防范措施。一、集资诈骗案件发案的原因集资诈骗犯罪形成具有一定的社会性。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公众收入也相应增加,与此同时公众的理财观念逐渐增强,而银行的存款利率偏低,公众迫切需求I口I报率“高”的理财渠道;加上我国银行二元制贷款结构,中小型企业很难通过正常途径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在产业结构调整与产品升级的过程屮,必然形成资金缺口。(-)中小企业融资难市场启动和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合理使用,但是,由于受全球经济衰退、国内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从紧影响,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中小企业产生了不小冲击,多数中

4、小企业融资渠道有限,面临着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而资金链一旦断裂则威胁其生存和发展,因而大量的资金需求刺激了“民间借贷”市场的繁荣。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趁机通过各种方式集资,以诈骗手段骗取钱财,有的以引资合作经营为名,有的以共同投资为名等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向民间非法集资。(-)相关部门管理松懈由于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设立条件管理审查不严,市场监管存在漏洞,使得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从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件来看,案件作案的持续时间较长,涉案的面广、人多,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但一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管理,未能及时取缔和打击集资诈骗行为,直到给群众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被害人向

5、公安机关报案后,才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造成破案成木高,侦破难度大,挽回经济损失低,直接影响了打击处理的力度和效率。(三)被害人盲目投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持续增长,城乡居民资金富裕,手中有了一定的闲置资金,但银行低利率与持续增长的高物价相比,影响了传统的投资理念,居民不愿再将钱存放在银行承受“贬值”的状况,但是在其他投资渠道较少的情况下,都希望寻找到一种投资快,长效大的投资模式,在求富心理的驱动下,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的非法集资,就非常具有诱惑力。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人们这种急切、疏于防范、跟风的心理,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集资了大量资金。该

6、类案件尤以中老年人为主,这些人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不强,而且他们之间有一定的“介绍、连带”关系,往往是几个人投资得到短暂的高回报后,又向自己的身边人进行介绍,产生了连锁效应。(四)认识分歧影响打击犯罪司法实践中,因集资诈骗案件案情复杂,因而难以准确认定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具有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难以划清集资诈骗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如魏某某集资诈骗案件,该案有的受害人先以要求魏某某偿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已受理,已判决,但执行难。这些受害人通过法院诉讼花了诉讼费,借款一分钱也拿不到。乂到公安机关报魏某某集资诈骗,但经我们审查后认为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7、,因而又出现刑民交叉问题,通过公安、法院协调,法院对已受理的民事案件作岀驳回起诉的决定,告知到公安报案。该案件处理过程中,在定性上是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检法也出现分歧,最终,法院以公安认定的集资诈骗罪对魏某某作出判决,这种认识上的分歧,一定程度影响了及时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二、集资诈骗案件的特点集资诈骗犯罪向来以高息或高回报率做为诱饵,煽动公众参与集资活动,先期投资者获益后可能会进一步加大自己的投资量,甚至鼓动周围亲朋好友也加入投资者行列,从而形成一张网,犯罪分子通过这张“人脉网”在短时间内就能够获取大量集资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