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基础方法

请求权基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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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权基础方法•齐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法律,尤其是学习作为”万法之法“的民法,必须掌握一套适合的方法。请求权基础正是学习民法的重要方法。我国台湾著名干-泽鉴教授近年来出版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就对该种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就请求权基础这种民法思维方法的重要性,王泽鉴教授有切身的体会,他在书中这样写到,“请求权基础的寻找,是处理实例题的核心T作。在某种意义上,共至可以说,实例解答,就在于寻找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必须彻底了解,确实掌握的基本概念及思考方法,作者早年曾留学慕尼黑大学时,曾参加Larenz教授的民法研讨会,

2、冇某学生报告时说,’叩得依不当得利法则向乙请求返还某车,,当场被质问:’请明确言Z,依何规定。’学生思考后答依德国民法笫816条o'Larenz教授高声谓:’不是某车,而是某车的所冇权,其请求权棊础Anspruchsgrundlage是民法第816条第2项前段。请说明为何是笫2项前段,而非后段。’这是我笫一次听到Anspruchsgrundlageo此后在上课,在法学院走廊,在学校餐厅,在附近清丽的英国公园的小溪旁,一再听到Anspruchsgrundlage,使我认识到请求权基础实蕴涵着法律思考的精义,而启发了撰写本书的动机。”所谓请求权基础,是指得支持一方当事人向他

3、方当事人有所主张的法律规范。[1]民法学习屮之所以特别强调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这是由人陆民法的体系结构所决定的。众所周知,人陆民法立法采用的是抽象到具体、山-•般到特殊的方式,尽可能将共通的事项加以归纳作为通则,由此使人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成为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的的体系,法律的适用H渐趋向复朵化、技术化。美国箸名法学家Markesinis教授在其两卷木的《德国债法》(TheGermanLawofObligations)的导言中就明确的总结了德国民法典的六人特征:1、法律规则的抽象;2、规则的同心圆:德国民法典的总则;3、规则Z圆的重叠:抽象原则;4、一般条款与具体规

4、定;5、交叉引用与法律模式;6、抽象概念的使用。[2]尽管使用的法律概念如此抽象的,适用的法律条文如此复杂,但我们还是可以找到贯穿整个民法典的线索,即权利与法律行为。而请求权」E是权利作用的枢纽,不同的权利产生的请求权是不同的。债权的主要作用在于请求债务为一定的行为,自然请求权于其乃属根木。支配权、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筹权利受不法侵害时,也是以请求权作为其救济方法(如物上谙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权与请求权也具有密切关系,可以说是请求权发生的前提。既然请求权作为贯穿整个民法典的线索而R不同的权利所产生的请求权也存在区别,因此当我们分析案件时必须明确指出支持某

5、项请求权的法律规范,而不能简单笼统的称”依据我国民法”或“依据民法原理”,这种法律思维逻辑过程必定是模糊混乱的。在分析案件时采用请求权基础的思维方法的意义在于:首先,民事诉讼所争执的多属一方当事人有无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请求权基础适合司法实践的需耍;2、有助丁•针对问题冋答集中探讨各种可能成立请求权基础的要件。3、从法律的立场思考问题避免个人主观的价值判断以及未受节制的衡平思想。[3]请求权关系的基本模式为,“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有所主张。”当事人得主张的请求权,依据其内容可以分为:1.契约上给付请求权;2.返还请求权;3.损害赔偿请求权;4.补偿及求偿请求权

6、;5.支出费用偿述请求权;6.不作为请求权。这六大类请求权又分别由许多许多请求权组成,每一个请求权存在相应的支持其的法律规范,即各白的请求权基础。例如,返还请求权分为物之返还请求权与用益的返还,其中物之返还请求权乂可分为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包括占有物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契约解除后给付物返还请求权等。当分析某一案件时发现可能存在多个请求权基础时,除非该案件所提出的问题已经指明特定的请求权基础,否则应当依照卜列顺序加以通盘检讨:契约上请求权、无权代理等类似契约关系上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物权关系上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其他请求权。

7、Z所以特別强调应依据此顺序检讨各项请求权,避免凭直觉任意寻找一个请求权基础的理由在于:首先,非如此不足以养成缜密深刻的民法思维方式;其次,惟其如此方可避免遗漏;第三,可以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各项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诉讼时效、举证责任、法律效果等方而存在巨大的差异。尽管请求权基础思维方式是德国民族的独冇的逻辑思辩能力创造出来的,不一定完全适介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研习民法问题,但可以肯泄的是研究主要继受人陆法系传统的我国民法的同学们学握了这一方法还是非常冇益的。注释:[1]王泽鉴著《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199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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