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ID:45946496

大小:60.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1-19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_第1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_第2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_第3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_第4页
资源描述: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近日,由于很多地方的温度下滑厉害,很多地方都有开启了一些暖气,这个时候污染天气就比较严重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欢迎大家参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一: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于11月2日20时启动黄色(III级)预警应急响应。一、除执行黄色(III级)预警停限产、减排及车辆限行措施外,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石政发【XX】53号),三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7时一21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按照轮流限行的原则,11月3日限行3和8,4日限行4和9,5日限

2、行5和0,以此类推,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号按规定从11月3日(周四)7时开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载货汽车(蓝牌)、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7时至21时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石政办发〔XX)30号)的规定,启动黄色(III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三、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釆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四、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公

3、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减少能源消耗;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特此通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二:我市已于XX年11月3日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市政办发【XX]76号)精神,根据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治污减霾办发【XX】70号)要求,我局决定于XX年11月4日起,在全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具体公告如下:一、11月4日在全市范

4、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限行规则: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

5、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二、11月4日起在我市三环路(含三环路)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通行。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

6、车辆。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