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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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发表吋l'n]:2016-8-2417:58:46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类似范文: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某某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仁怀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和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出资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仁怀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仁府发[2013

2、166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公司是经仁怀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设立,经营和管理市政府授权经营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国有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市政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出资人。第四条公司在出资人授权经营范围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国有资产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第五条公司依法设立和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白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

3、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永久存续(本章程笫六十七条所列情形除外)。公司自法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第七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履行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出资人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笫八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经济组织兼任职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超越职权或者违反程序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不得与关联方交易,不得有侵害国有资产和出资人权

4、益的行为。第九条公司下设仁怀市中心供水公司、仁怀市集镇供水公司、仁怀市净水公司三个分公司和子公司仁怀市水务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仁怀市中心供水公司由原市振兴供水公司、板茅供水有限公司、虹波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组设立,负责承担中心城区(中枢城区、茅台城区、南部新城、坛厂片区)的供水管理。新设立仁怀市集镇供水公司负责乡镇集镇的供水管理。新设立仁怀市净水公司负责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况;(6)公司发生停产、歇业、被停业整顿、被注销登记、被调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巾请破产等情况;(7)公司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

5、、隶属关系、内部机构的重大调整等事项变更;(8)对基金权益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一)、出资人仁怀市人民政府根据《公司法》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2、审议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3、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报出资人批准;4、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审议公司重大投融资、资本性支出、发行债券和对外担保的方案,并报出资人批准;6、审议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8>

6、对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并确定其薪酬标准;9、建立公司业绩考核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工作考核;10、协调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11、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二)出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清算权若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破产或终止的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应优先于公司控股股东取得相当于为屮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以及其应得而未得的投资收益(“清算优先额")。如川国农发

7、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的清算优先额未能足额取得的,则由公司控股股东予以补足;2、优先转让权若公司股东外的第三方拟购买公司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出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有权优先于控股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受让方;3、出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依据协议约定享有优先收取公司年固定收益的权利;4、出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有权对增资款项使用情况、公司及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监督;5、出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在如下事项上享有表决权,并报经岀资人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1)公司章程修改;(2)公司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清算、破产或变更公司形

8、式;(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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