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ID:46629461

大小:76.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6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_第1页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_第2页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_第3页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_第4页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临淄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指挥、协调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机化促进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区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

2、,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第三条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原则。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原则。3、坚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原则。4、坚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

3、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原则。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第四条根据《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定,省、市、县(市、区)农机部门共同构成全省农机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各级农机部门均须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并迅速、果断地做好本辖区范围内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处理工作常设机构。指挥中心组成:总指挥:农机部门分管领导。副总指挥:监理部门负责人。成员:办公室、业务科和监理部门有关人

4、员。办公室设在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第五条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示,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1,及时处理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3,完成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六条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应当在同级以及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第三章事故报告制度第七条事故发生地

5、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立即报告区农机指挥中心(0533-7663076),区农机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区安监局(0533-7163086)和市农机局应急办(0533—3123900)。第八条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

6、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第九条当得知发生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第十条死亡3-9人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区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由区农机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死亡10人(含)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省、市、区(县)三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由省农机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及处理。第十一条接到事故报告后须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协调公安

7、、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有效地维护现场秩序,划定现场保护范;勘察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确认证人(有条件的立即取证);安抚群众,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十二条在应急处理工作中,事发地政府部署工作前由农机部门负责,上级农机部门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农机部门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十三条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确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第十四条事故处

8、理部门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周内向上一级农机部门写出详细处理报告。第五章监控预防机制第十五条农机监理部门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第十六条农机部门要加大农忙季节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预防和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第十七条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具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具产品质量安全。第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